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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公布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日期:2009-07-25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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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07/2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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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发改委 风电 上网电价

  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将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标杆上网电价

  确定四类风能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宣布,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这四个区域的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发展改革委称,这次出台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是对原有办法的补充,改善当前风电价格机制不统一的局面。事先公布标杆电价水平可为投资者提供明确的投资预期,保证风电开发有序进行。此外,实行标杆电价有利于电企降低成本、控制造价,也有利于减少政府行政审批。

  据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将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将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该通知并未提及这四类风能资源区的划分和范围。

  通知规定,继续实行风电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通知同时要求,风力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风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

  自2008年起,国家能源局把发展风电作为改善电源结构的重要任务之一,分别在内蒙古、甘肃、新疆、河北和江苏等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了六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7月中旬日均用电量同比上涨8.4%

  据国家电力调度中心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中旬全国日均用电量同比增幅达8.4%,创年内最大旬度增幅。

  分区域来看,受气温因素影响,7月中旬华东、华中地区用电量较上旬增幅较大,其中华东地区用电量从上旬负增长2.4%,回升至正增长9.3%,华中地区用电量从4.7%回升至16.3%。南方地区用电量也出现较大幅回升,从4.8%回升至10.5%。而值得注意的是,华北、西北地区本月中旬用电量出现小幅回落,东北地区用电量仍处于同比负增长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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