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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对安全事故多发频发企业不予产能核增

日期:2021-08-02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朱妍

能源资讯中心

2021
08/0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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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价格 煤矿安全 煤矿重特大事故

正值迎峰度夏的高峰期,煤炭需求持续增加,煤炭价格维持高企。在近日举行的2021夏季全国煤炭交易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对全国煤矿进行产能核增,前提是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灾害期采掘接续不失衡,系统能力大。“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坚决不予核增能力。”

煤矿需求旺盛期往往是事故高发期。今年以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截至7月23日,全国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1起,死亡105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2.9%。其中包括较大事故8起,死亡38人,同比分别上升60%、72.7%;重大事故1起,死亡21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

周德昶表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呈现“六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即地方政府换届及省级矿山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思想认识波动期,“七一”以后大量矿井集中复工复产的集中期,煤炭价格高位运行期,供需矛盾的凸显期,防汛治水的重点期,以及隐患排查整治的攻坚期。

“从历史上看,每次煤炭价格快速上涨的时候,也是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期。2008年以来,煤价出现4次大幅快速上升,期间共发生53起重特大事故,占同期重特大事故起数的29.6%。”周德昶举例,2008年5-7月,动力煤价格从每吨600多元涨到1000多元,当年5-10月,发生5起特别重大事故、17起重大事故;2009年9月-2010年3月,煤价从600元/吨涨至800元/吨,期间发生5起特别重大事故、14起重大事故;2016年6-11月,煤价从400元/吨升至600元/吨,当年9月到次年4月,发生2起特别重大事故、7起重大事故;2020年11月以来,煤价从每吨600元涨至目前近1000元,期间发生3起重大事故。

周德昶认为,归根到底是部分煤矿企业受巨大利益驱使,盲目逐利,强产量、赶进度,超能力组织生产,甚至违规增加采掘头面,见煤就挖,搞人海战术,带来灾害治理不到位、采掘接续失调、设备超负荷甚至带病运转。“有的煤矿压缩瓦斯治理时间,抽采不达标就组织生产;有的煤矿出现突出征兆仍然违章指挥、违法生产;有的煤矿未采用物探、钻探两种勘探方法查清积水范围,甚至明知有水患仍冒险作业;有的不执行‘三限三强’措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人为造成应力集中;还有的煤矿违规承包转包,外围队伍不具备基本安全资格,员工不培训就上岗,有些60多岁还在一线作业。

“事故暴露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不是事故消灭煤矿,就是煤矿消灭事故。”周德昶指出,当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就要停产整顿;发生重特大事故,轻则关闭事故矿井,重则关闭所在地区所有煤矿。“这是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常规做法,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离开安全谈发展既没有保障,也不可持续。”

周德昶还透露,为加大智慧开采力度,全国已建成505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产能达到11.3亿吨。在此基础上,今年底预计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866个,2022年底建成20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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