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记者获悉,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储能科技创新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明确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产,不包括抽水蓄能,储冷储热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
除此之外,申报单位既可由储能项目业主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其他单位联合申报。但是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且同类技术和场景,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限申报1个项目。
符合要求的项目于2020年8月15日前按通知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