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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25项!项目、补贴、清洁取暖、污染防治等9月风电政策汇总!

日期:2018-09-30    来源:风电头条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9/30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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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洁取暖 污染防治 风电项目

金秋九月,是收获的季节!风电行业也相继出台多项利好政策,风电头条对其进行了详尽梳理,供君参考!

国家政策

9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显示,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快速技术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达到清洁排放水平煤电同价甚至不需要补贴的条件。

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经验,结合资源、消纳和新技术应用等条件,组织开展平价上网和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在符合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落实接网消纳条件、符合有关监测预警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局不再对此类项目实施年度建设规模管理。




9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

文件指出:鼓励和支持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消纳利用,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充分消纳的原则开展电力建设和运行管理。政策规定了2015、2020年全国各省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主要指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量占社会用电量所需达到的比例,分为基本指标以及先进指标两档。

9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

《通知》要求:

1.已核准但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核准文件应按项目管理的规定声明作废。

2.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应按国能新能【2016】84号文件要求,予以废止。

3.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周年内完成核准的,应予以废止,如仍需核准,需重新纳入之后年度的建设方案。

4.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作出承诺是否继续建设。承诺不再继续建设的,应及时废止;承诺继续建设的,应承诺拟开工建设的时间节点。

原文如下:




兰考

9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2017-2021)的复函

《关于呈报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2017-2021)的请示》(豫发改能源〔2018〕397号),经研究,同意兰考县按照总体方案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根据总体方案,到2021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6000万立方米,占县域用气需求量的70%以上;风电装机容量75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县域全社会用电量的90%以上。

林业和草原局

9月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组织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强调:

1、严格保护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脆弱敏感区域的林地,特别是天然林资源。将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江河源头汇水区、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等区域划为风电场项目禁止建设区域。其它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风电场项目限制建设区域。

2、风电场建设应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输电线路等风电场设施,禁止使用有林地及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本通知下发之前立项但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的风电场项目,要重新合理优化选址和建设方案,不得占用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不得占用坡度25度以上区域的有林地,不得占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和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要加强生态影响分析和评估。

3、风电场施工道路、检修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森林防火道路、林区道路、乡村道路等道路,在其基础上扩建的风电场道路原则上不改变原有道路性质。风电场新建配套道路应与风电场机组同时办理永久占用林地手续。新建或扩建配套道路要严格控制道路宽度,提高标准,合理建设排水沟、过水涵洞、挡土墙等设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禁止强推强挖式放坡施工,防止废弃砂石任意放置和随意滚落,同步实施水土保持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措施。吊装平台、施工道路转弯、弃渣场、地埋式输电线路等临时使用林地,要在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完成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4、对野蛮施工破坏林地、林木的,未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弄虚作假骗取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风电场项目及其建设单位,要依法追责,列入林业系统黑名单,限制该建设单位后续风电场项目使用林地;对因野蛮施工损毁林地、林木的,一经发现,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清理废弃砂石渣土并恢复植被,验收合格后方许复工。

9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和《2018年8月份能源生产数据》

8月份,除风电外,其他品种电力生产同比增速较7月份均有所加快。其中火电同比增长6.0%,比上月加快1.7个百分点;水电增长11.5%,加快5.5个百分点;核电增长16.9%,加快2.7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增长12.2%,加快1.3个百分点。因台风、降雨等气候因素影响,8月份风电大幅减少,增速比上月回落24.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0.6%。

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整理,2018年1-8月份全国绝对发电量44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其中,风力发电量21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5%,太阳能发电量5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1%。8月份全国绝对发电量64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其中,风电发电量1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太阳能发电量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

2018年1-8月全国风力发电量统计数据表
-1

2018年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2

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8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整理,1-8月,我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风电装机容量17400万千瓦,同比增长11.5%;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026万千瓦,同比增加167万千瓦;全国风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412小时,同比增加167小时;风电工程投资累计完成258亿元,同比减少21.2%。

1-1

1-8月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一览表

1-2

注:1、全社会用电量指标是全口径数据。2、三次产业划分按照2018年3月《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相应调整,为保证数据同口径可比,上年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地方政策

广东省

广东

9月10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要求,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支持老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设新能源示范市、示范园区和绿色能源示范县,鼓励发展生物质能、天然气、农村小水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

《通知》明确,有序开发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着力解决电力消纳问题。在揭阳打造德国先进技术推广中心和德国先进设备(装备)国产化中心,在粤东选址建设海上风电运维、科研及整机组装基地。以国电投海上风电为基础,打造新能源产业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

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近期重大项目(风电)
广东项目

河北省

河北省

9月26日,河北省能源局发布《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包括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智慧能源产业循环综合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等15个项目,其中风电规模105.6万千瓦、光伏360.6万千瓦、储能19.65万千瓦、生物质0.3万千瓦、光热15万千瓦、天然气4.8万千瓦。

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整理,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风电规模30万千瓦;智慧能源产业循环综合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规模30万千瓦;基于多元化应用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示范项目,风电规模30万千瓦,张家口新能源研发试验认证中心项目,风电规模10万千瓦;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风电规模0.6万千瓦。

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张家口

备注:

1.部分项目所安排的风电及储能、生物质、天然气和光热等建设规模是示范项目的组成部分,应同时建设、并网运行。

2.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为国家能源局先期批复的示范项目,并承担一定的扶贫任务;张北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扶贫)为光伏扶贫示范项目;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为中科院与张家口市合作的A类先导专项,且规模较小,以上三个项目光伏上网电价按并网时当地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其余光伏项目按承诺电价执行;若届时承诺的上网电价高于并网电价标准,按照最新电价政策执行。

3.列入备选计划的规模可同并网计划一并进行备案,后视张家口示范区项目整体建设情况和电网接入条件相应调整替补或安排到2020年后并网计划。

陕西省

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2018年陕西省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2018年陕西省核准计划项目29个、150万千瓦,备选项目21个、107万千瓦。方案内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2018年陕西省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核准计划的风电项目,须在今年10月底前提出核准申请,逾期取消该项目核准计划,并由前期工作推进较快、具备核准条件的备选项目替补。陕西三市项目除提交省级土地预审手续外,还需提交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保手续办理不存在政策障碍的证明性文件。

原文如下:

陕西-1
陕西-2
陕西-3
陕西-4
陕西-5
陕西-6
陕西-7
陕西-8

广西壮族自治区

9月17日,广西良庆墰清岭60MW风电项目、灵川海洋风电场工程、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兴业龙安风电场二期工程、博白射广嶂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

5项目均列入2018年广西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总投资218034万元,建设容量259.9MW。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了解,灵川海洋风电场工程和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川县,建设容量均为50MW,项目总投资分别为41472万元和46408万元;良庆墰清岭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建设容量为60MW,项目总投资52600万元;兴业龙安风电场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兴业县,建设容量为49.9MW,项目总投资34305万元;博白射广嶂风电场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博白县,建设容量为50MW,项目总投资43249万元。

广西项目

9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宾阳双桥门头岭风电场项目和港南木格风电场二期工程

2项目均列入2018年广西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总建设容量99.5MW,总投资79754万元。由国家电投广西宾阳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宾阳双桥门头岭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宾阳县露圩镇、古辣镇等一带山脊及山包区域,建设容量为50MW,投资41990万元;由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建设的港南木格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木梓镇、瓦塘镇等一带山地,建设容量为49.9MW,投资37764万元。

广西2个

山东省

山东1

9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

《规划》涵盖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热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可燃冰、海洋能等领域。《规划》要求,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400亿元。到2028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力争分别达到12000亿元和4000亿元,成为全省新的重要支柱产业。

《规划》提出:

1. 以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为契机,立足山东、辐射沿海、面向全球,围绕风资源评估、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风电场设计建设施工控制运维等重点环节,吸引国际国内风电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落户我省,鼓励省内已有配套企业融入产业链条,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独立创新、联合创新,促进风电装备采购生产本地化、高端化,推动风电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总承包、运维服务等于一体的风电全产业链,实现风电产业规模化、关键技术自主化、市场销售国际化、运营服务一体化。到2022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到2028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

2. 按照“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的原则,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海上风电带以及鲁中、鲁西南内陆山区风电带,科学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打造海陆“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海上,按照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岸经济建设、产业布局等统筹协调的总体要求,开展好海上风电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布实施、集约节约原则和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开发建设思路,科学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支持海上风电项目与海洋牧场等其他开发利用活动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陆上,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适度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到2022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7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300万千瓦左右。

3. 海上风电制造与应用产业集群。以青岛、烟台、东营、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市为重点,围绕海洋强省战略组织实施和“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建设,加快推进6兆瓦、8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及使用,带动相关配套装备产业发展,建设高端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支持蓬莱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带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流能等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互配套、协同发展的建设格局。
 

专栏7

北京市

9月26日,北京市印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通知》明确,北京市城市副中心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风力发电、火力发电中燃煤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中燃气热电联产(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项目除外)、核电。

补贴政策

上海

上海市

9月6日,上海市发改委公布《关于2018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通知》

《通知》明确,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 100.8兆瓦)、3个光伏电站(共31800千瓦)、335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共132708.9千瓦)和5215户个人光伏(共33260.15千瓦)符合条件,列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予以支持。

上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核查当地风电、光伏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模管理要求,是否已纳入年度建设规模,是否存在超规模建设的情况等。请当地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业主,填报地方投资环境调查表,统计地方税费、用地成本等情况,反映地方政府在项目资源分配、建设、并网、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摊派、配套产业等附加条件。核查发电项目建设、并网程序的合规性,核查项目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建设程序是否合规、上网电价批复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检查是否存在超装、主要设备与核准(备案)文件是否一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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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取暖污染防治

山东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通知》明确,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满足用户清洁取暖需求,山东省在加快煤炭等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的同时,积极推进天然气、电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城乡清洁取暖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清洁取暖面积约17.75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54.3%。其中,城市清洁取暖面积15.34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79.3%;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面积2.41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17.9%。

1. 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方式。取暖方式的选择应统筹区域内能源资源供应、环境约束、经济承受能力和取暖用热特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优先发展集中供暖的同时,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地热能、空气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多种能源取暖。

2. 加快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电取暖。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有序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装机中的比重。结合“外电入鲁”战略实施,积极与送端省份做好对接,有效利用弃风弃光较重的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三北地区的富余电量,助推山东省煤改电工程。

3. 探索建立清洁取暖用电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由电网企业或独立售电公司代理用户采购市场最低价电量,予以优先购电保障。支持可再生能源就近直接消纳,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通过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建立长期稳定的供用电关系。
 

内蒙古

内蒙古

9月11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到2019年,全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2021年达到70%。区域目标: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2021年达到80%以上。因地制宜使用供暖热源,加快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积极发展电供暖,继续做好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城镇地区主要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集中供暖锅炉房供暖为主,以燃气、工业余热、风电、太阳能等其他能源供暖为补充。

《方案》明确,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和电供暖。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外、偏远农村地区,探索研究升级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实施可再生能源供热。充分利用自治区电力保障能力较强、清洁能源资源较好的优势,结合风电供热实施经验,进一步优化运营模式,发挥风电电量边际成本优势,逐步扩大风电供热试点范围,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支持电采暖发展,对于电采暖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

宁夏回族自治区

9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知》提出,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切实降低燃煤消费,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力争全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提高到20%。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到2020年,全区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争取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风、弃光问题。本行动计划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贵州省

贵州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指出,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稳妥发展风电,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地热能等。优先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

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建设纳雍县骔岭北、威宁县小海、兴义市白龙山、遵义市团溪风电场等项目;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积极向国家争取光伏发电建设指标;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装机达到40万千瓦以上,建成赤水市、西秀区等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毕节市、仁怀市、威宁县、织金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河南省

河南

9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计划》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有序推进豫北、豫东等平原地区低风速平原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全省风电装机累计达到600万千瓦。

山西省

山西省

9月6日、28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修编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和第二次公示》

《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修编版)》提出,加快建设新能源基地,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以风能、太阳能、煤层气、地热能、生物质能、水能发电为重点,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壮大风力发电,到“十三五”末,风电装机容量为14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

湖北省

湖北

9月1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开展的水(风)电开发、房地产、旅游开发等活动,要立即予以关停或关闭,限期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

数据统计

内蒙古

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公布1-8月份全区电力运行情况

截至8月底,全区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厂装机容量12089.31万千瓦,同比增长3.58%。其中,风电2801.64万千瓦,同比增长7.12%;太阳能876.68万千瓦,同比增长21.09%;1-8月份,全区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厂累计完成发电量3228.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1%。其中,风电387.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06%;太阳能8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6%。

1-8月内蒙古风力发电数据统计表
内蒙古数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1

9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公布风电运行情况

2018年8月份,自治区风电运行情况保持良好,设备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实现持续“双降”,各地(州、市)当月弃风率均达到国家标准,弃风限电情况明显好转。

8月份,新疆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91小时,同比增加4小时;风电发电量3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占总发电量的13.7%。弃风电量4.3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62.3%;弃风率11.1%,同比下降了14.6个百分点。

1-8月份,新疆风电装机容量1835.4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21.3%;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95小时,同比增加129小时;风电发电量2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占总发电量13.5%;弃风电量82.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0.1%;弃风率25.1%,同比下降了4.4个百分点。

2018年1-8月新疆风力发电数据统计表

新疆

2018年1-8月新疆风电运行情况:

2018年8月,自治区风电运行情况保持良好,设备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实现持续“双降”,各地(州、市)当月弃风率均达到国家标准,弃风限电情况明显好转。

一、风电运行情况

(一)装机容量:截至2018年8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8617.5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835.4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21.3%。

(二)设备利用:2018年8月份,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291小时。其中: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91小时,同比增加4小时。

2018年1-8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133小时。其中: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95小时,同比增加129小时。

二、风电生产情况

2018年8月份,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2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其中:风电发电量3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占总发电量的13.7%。

2018年1-8月,累计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发电量182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其中:风电发电量2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占总发电量13.5%。

三、自治区当前弃风情况

2018年8月份,弃风电量4.3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62.3%;弃风率11.1%,同比下降了14.6个百分点。其中:博州、巴州弃风率全区最低,分别为3.3%、5.5%;乌鲁木齐市弃风率全区最高,为14.1%。8月各地(州、市)弃风率均在20%以下,达到国家标准。

2018年1-8月,弃风电量82.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0.1%;弃风率25.1%,同比下降了4.4个百分点。其中:博州、吐鲁番市弃风率全区最低,分别为16.8%、18.7%;阿勒泰地区弃风率全区最高,为40.8%。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风电开发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继续实施电气化新疆战略,进一步采取深入挖掘自备电厂消纳潜力、协调加大兵团电网和石油电网消纳力度、加快推动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作等一系列措施,加大清洁能源消纳力度,尽早解除新疆风电开发投资监测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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