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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向垃圾焚烧产业补贴乱象宣战 成员国逐步停止向焚烧厂发放补贴

日期:2018-07-12    来源:智慧环卫联盟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7/12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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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焚烧发电 垃圾发电 生物质发电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与6月14日通过了一系列与废物焚烧相关的法律条款,将会进一步增强《可再生能源指令》的循环经济特征。
 
  经过修订的条款将提升循环经济理念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优先级,因此会大幅消减对环境有害行为发放的补贴。
 
  根据欧盟最新的政策,如果成员国无法满足《废物框架指令》中对分类投放和收运的要求,就不应当继续向垃圾焚烧提供可再生能源补贴。
 
  修订后的条款对成员国的具体要求为:
 
  1. 成员国应当保证其国家层面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包括相关的辅助性措施,在制定时要遵循废物管理优先级金字塔,在采用包括焚烧在内的处置手段前,优先考虑再利用及循环利用措施;
 
  2. 成员国应当遵守《废物框架指令》中对分类投放和收运的要求;
 
  3. 如果不能满足《框架指令》中的要求,就不应当将垃圾焚烧作为可再生能源,继续提供补贴。
 
  采取上述措施,意味着欧盟正越来越关注通过运用金字塔中的上级措施(避免产生、再利用、再制造、维修、循环利用),来减少“黑色”投放容器的投放量。换言之,更多的补贴将会以上级措施为对象,而不是以位于下级的处置措施作为目标。
 
  虽然欧盟做出了如上改进,但环保组织零废欧洲仍然认为修订的条款存在问题:虽然一些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但用此类资源制造的产品(比如塑料制品)在变成废物后,用其生产的运输用燃料仍然被条款分类为可再生能源。根据条款的规定,成员国可以通过要求运输用燃料供应商在出售的燃料中加入一定比例用废塑料生产的燃料,只要比例达到了要求的最低限度,就可以成为成员国完成交通运输减排目标的证据。
 
  该组织指出,这样的要求与《欧盟塑料策略》和《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中列出的政策目标相悖,会令欧洲所有以减少塑料污染为目的而做出的努力前功尽弃,让所有利益相关方失去对塑料进行循环利用的动力。如果塑料可以转变成燃料,任何对目前仍存在循环利用困难的塑料种类进行工艺调整,提升回收利用性能的动机,就都会被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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