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政策 » 中国能源政策

两部委将对电池涂料征消费税 新能源电池除外

日期:2015-01-28    来源:大智慧财经(上海)  作者:大智慧财经(上海)

能源资讯中心

2015
01/28
13:56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关键词: 电池 涂料 征收消费税 新能源电池

1月27日讯,财政部周二联合国税总局发布,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同时,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返回 国际能源网资讯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