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要闻 » 媒体聚焦

回眸2007:维护能源安全 中国林业打造"绿色油田"

日期:2008-01-09    来源:林业局网站  作者:林业局网站

能源资讯中心

2008
01/09
08:45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关键词: 能源安全 中国林业 绿色油田

 从2007年年初到现在,国际原油市场价格从每桶50多美元,到60、70、80、90、100美元,一路破关不止,涨声不断。国际能源署近期在其年度报告《世界能源展望》中预测,今后几年,国际能源市场石油供应将更加紧张。

    全球能源紧缺、应对气候变化,在这样一个国际大背景下,寻求替代能源,发展核能、水电、风能、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清洁能源,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林业生物质能源不与民争地、不与人争粮,不仅可再生,能源当量也仅次于煤、石油和天然气。发展生物质能源成为不少国家缓解能源危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带有风向标意义的战略选择。

    2006年蓄势待发,2007年迈出实质步伐,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高调启动。

    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凸显国家战略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2006年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47%,自2003年以来,我国GDP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10%以上,对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按目前探明储量和开采能力测算,我国煤炭、石油、天然气可采年限分别为83年、15年和30年,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能源紧缺日益逼近,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包括生物质能源在内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举措。

    2007年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公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力争2010年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左右,到2020年达到15%左右,其中燃料乙醇的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吨,生物柴油的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说,以非粮燃料乙醇、生物柴油为代表的生物能源将是今后发展的重点。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从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自主创新、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国家林业局乘势而为,把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作为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将规模化培育能源林列入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十一五”建设方案》,初步提出到2020年培育能源林2亿亩,全部成林后,加上现有林业资源,每年可达到提供600万吨生物柴油原料和4亿吨木质燃料的发展目标。

    可以预见,发展包括林业生物质能源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将打破我国传统能源格局。

    合作开启林业生物质能源新篇章

    2007年1月11日,国家林业局与跻身世界500强的中石油签署协议,合作开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建设,是2007年我国建设现代林业的一大亮点。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签字仪式上说:“此举标志着我国生物质能源开发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2007年4月6日,国家林业局又与另一家国有大型企业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牵手。按照框架协议,双方将在贵州等省建设年产不小于2万吨~3万吨生物液体燃料的原料林示范基地。

    业内人士分析,国家林业局与国有大型企业合作,共推原料林基地建设与产业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模式,是现代林业建设的一个创新,有力地推动了以油(电)养林、以林促油(电)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形成。合作也有助于林业更好地吸纳先进理念、资金、技术和装备,促进林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此后,国家林业局启动林油一体化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在河北、内蒙古、安徽、湖南、四川、云南和陕西7省(区),开展了小桐子、黄连木、光皮树、文冠果4个油料树种生物柴油原料林示范基地建设,面积达到100万亩。

    国家林业局生物质能源办公室副主任李怒云说,国家林业局与企业合作建设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目的就是通过政府的引导和示范,将企业与基地紧密结合,形成公司+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

    继2006年11月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之后,2007年9月,财政部出台了《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的林业生物质能源原料林基地给予每亩200元的资金扶持。

    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政策是保障

    近年来,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生物质能源的开发,许多国家制订了研发计划。日本有阳光计划,印度有绿色能源工程,巴西有乙醇计划。巴西与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燃料乙醇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国,欧盟一些国家已开始进行燃料乙醇的研发与应用。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分别以大豆或油菜籽生产生物柴油。以物理、化学和生物技术为手段,以制备可替代石油能源液体燃料为目的,减少对化石尤其是石油能源的依赖度,成为国际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方向。

    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所长蒋剑春说,我国现阶段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固体成型燃料、沼气、淀粉或糖生产乙醇燃料、热解气化供气和发电等方面已经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生物质快速热解油、纤维素燃料乙醇、合成液体燃料、生物质氢能源以及生物基材料的研究将是未来研发的热点。但在生物质能源的应用技术方面,还有许多难题需要攻克,转化技术的基础研究还相当薄弱。蒋剑春说,现阶段我国发展生物能源产业,不宜一哄而起,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林业生物制资源类型和经济社会环境条件,建立规模化生产的示范工程,逐步提高产业成熟度,为大规模推广应用积淀经验。同时,国家应加大在可替代石油能源的液体燃料油和生物基材料的科研投入,加强技术创新,逐步实现生物质能源开发技术、设备的自主化发展。

    我国制定了在充分重视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非粮生物能源产业战略,鼓励能源作物的种植和生物能源加工产业发展。蒋剑春说,这为林业生物制能源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农业用18亿亩土地,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我国有42.42亿亩林地,为缓解我国能源危机,应对气候变化,林业将大有可为。

    从国外生物能源产业发展的历程看,生物燃料的生产成本较高,生物燃料的推广都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普遍做法是减免税收。美国和欧盟等大多数国家,运用国家财政补贴机制,制定了生物能源消费税收优惠政策,刺激消费的效果十分显著。

    蒋剑春认为,为促进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提供了宏观的政策保障。但是,其中缺乏具体实施细则,需要尽快出台可操作的鼓励生物质能源发展的税收、投融资等优惠政策;制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标准和市场准入机制,以保障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全方位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我国现有森林植被每年能够提供可利用的生物质能源的生物量达3亿吨,约合2亿吨标煤,如全部利用,可减少1/10化石能源的消耗。

    我国拥有丰富的木本油料树种,种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植物有154种,目前总面积超过400万公顷,果实产量超过500万吨,具有开发生物柴油的广阔前景。

    此外,我国尚有宜林荒山荒地超过8亿亩,盐碱地、沙地、矿山、油田复垦地等边际性土地有近15亿亩,可以用来种植能源植物,补充未来发展对生物质能源资源的需求。

    丰富的林业资源,广阔的发展空间,诱人的产业前景,让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受到各方“追捧”,从政府到企业、从国企到民营,纷纷抢滩设点。

    中石化、中海油等国家能源龙头企业看好林业生物柴油发展潜力,在四川、云南、海南、贵州等地投资开展小桐子资源培育和生物柴油开发利用。

    不少地方政府还把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作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川彭州将投资4.3亿元,建立西部首家生物质发电厂,可解决就业岗位超过500个,带动3万多农户从事种植业。

    截至目前,内蒙古、安徽、湖南等省(区)开展了文冠果、黄连木种苗基地建设。山东、湖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营造能源柳、灌木能源林,促进林业生物质能源发电及热电联厂的发展。新疆、甘肃、河南、湖北等地,提出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的申请。云南、四川、贵州已完成小桐子造林超过130万亩。云南将在未来10年~15年,新建生物柴油原料林膏桐基地1000万亩,形成年产膏桐种子近200万吨、产值超过30亿元的新兴优势产业,建成全国重要的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

    李怒云说,国家林业局将加大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国家对林业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给予更多的财税扶持,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参与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培育与开发利用,力争到“十二五”期间,逐步实现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市场化。
 

返回 国际能源网资讯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