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
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第一批光伏、
风电平价上网项目的试点数量和装机容量。广东、广西、陕西、河南、辽宁、山西、江苏、安徽等16个省获得相应的试点项目,其中风电56个项目,累计装机451万千瓦,光伏168个项目,累计装机1478万千瓦,
分布式交易试点26个,累计装机147万千瓦。其中辽宁省的光伏平价上网试点最多,为47个,累计119万千瓦,广东省光伏装机量最多,27个项目累计238万千瓦。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要求,共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了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总装机规模2076万千瓦。现予以公布。
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所属有关省级电网企业按照平价上网项目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落实电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任,确保平价上网项目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按项目核准(备案)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加强对有关支持政策的督促落实。
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有关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文件,在附件3明确的风电、光伏发电交易规模限额范围内,根据就近消纳能力组织推进,做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