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2018年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有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先行在省内国家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所在园区(含存量电网)开展试点。在确保省内电力稳定供应、优先执行《华中电网2018年分月电力生产经营计划》和完成2018年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工作的基础上,利用9月至12月份省间通道裕度,在9月至11月分月开展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跨省跨区交易的组强应与省内集中撮合交易相衔接。交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9亿千瓦时。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