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欧洲第2大石油公司的BP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宣布,该公司获得位于印度尼西亚南加里曼丹Barito盆地4个新煤层气产量分成合同的少数股份。
4个合同中的3个合同——Kapuas I、II和III煤层气产量分成合同——是BP公司与印尼PT Sugico Graha组建的合资企业,BP公司在这3个合资企业中各拥有45%的股份,而印尼
Sugico公司将拥有55%的股份。
第4个合同——Tanjung IV煤层气产量分成合同——是BP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组建的合资企业,BP公司在这个合资企业中拥有44%的股份,而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拥有55%的股份。
这4个产量分成合同拥有约4800平方km的面积。BP亚太勘探和生产部表示,这4份合同补充了BP公司在该地区现有的的煤层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