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2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下限为人民币2500万元;本次回购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5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浙江恒威的业务收入中,碱性电池收入占总收入的78.50%,碳性电池占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