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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环保局完成污染减排硬任务

日期:2015-02-04    来源:佳木斯市政府

能源财经

2015
02/0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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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佳木斯 节能减排 能源结构

日前, 2014年佳木斯市有28个项目列入省政府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8个项目列入国家责任书项目。经测算,2014年该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预计削减793.87吨,排放量控制在60878.38吨,比2010年削减9.88%,完成“十二五”减排计划比例141.14%;氨氮排放量预计削减110.44吨,排放量控制在4588.91吨,比2010年削减9.78%,完成“十二五”减排计划比例106.35%;二氧化硫排放量预计新增295吨,排放量控制在21495吨,比2010年削减1.32%,完成“十二五”减排计划比例132%;氮氧化物排放量预计削减5424吨,排放量控制在35529.84吨,比2010年削减2.29%,完成“十二五”减排计划比例65.38%。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削减比例超过“十二五”减排计划。

2014年,佳木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减排工作,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调度相关部门狠抓协调,紧紧依托六大硬性抓手,综合施力,深度推进落实减排措施,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污染减排硬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减排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年度减排会议,签订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减排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污染减排纳入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实现任期管理年度考核。

二是量化指标任务,狠抓减排项目调度。确定全市重点减排项目56个。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完成时限,实行月报和季报制度,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减排项目管理台账,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是突出总量前置,严控污染排放增量。明确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特别是新建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减量替代,并规定市辖区内不再审批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项目。

四是加大淘汰力度,推进能源结构调整。通过“煤改气”“煤改电”,实行居民区供热锅炉并网等方式加快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141台,治理燃煤锅炉36台、工业窑炉8座。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政府组织环保、发改、纪检监察、政府督查室建立督察督办联动机制。定期对各县(市)区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通过现场督查和重点督办,协同推进减排设施建设。确保了全年减排项目的顺利完成。

六是强化约束机制,建立严格考核体系。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主体,将减排任务、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减排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作为考核重点。对县区界地表水出入境断面水质实行监测考核,建立通报制度,推动辖区政府属地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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