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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资源税改革破冰 中泰化学迎大考

日期:2012-03-12    来源:氯碱网  作者:氯碱网

能源财经

2012
03/12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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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源 改革 石油 石化

    中国资源改革的首个试点于2010年6月1日落地新疆,7月上旬中央表态要将资源税改革推向西部12省区,尘封17年的资源税改革在破冰之后步伐明显加快。而这之后资源税改革会以何种形式推向全国?这一税改又将给资源型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些疑问正在整个中泰化学弥漫。

    税改破冰 西部先行

    6月1日,中央政府正式将新疆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征收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在国内已尘封17年的资源税改革由此破冰。

    此前,资源税征收一直承继着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中从量征收办法。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按此条例,石油、天然气、煤炭分别按8-30元/吨、2-15元/千立方米、0.3-5元/吨征收。然而1993年至今,国内各种资源的价格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间,原油价格曾从1999年10美元/桶飙升至2008年140美元/桶,目前稳定在每桶70-80美元;国内原油产量也从1993年的1.45 亿吨攀升至2009年的1.89亿吨。资源税从量征收一直备受争议。

    与此同时,中国能源消耗情况也越来越引起有识之士的不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国民生产总值(GDP)约占世界总量的4%左右,却消耗了全球31%的煤、8%的石油、10%的电力,矿产资源回收率只有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近几年,资源税改革呼声日渐高涨,微薄的资源税与治理环境破坏和污染、生态恢复等所需的资金相比,只是杯水车薪,更无法发挥引导全社会节约非再生资源和稀缺资源的作用。

    而在全球范围内,随着金融危机后能源资源稀缺与经济发展需求旺盛的矛盾愈发突出,上调资源税已经是大势所趋。今年5月2日,时任澳大利亚国库部长的韦恩·斯旺要求对澳大利亚的矿业、陆地天然气、煤层气等行业政府债券6%收益以上的企业征收40%超额利润所得税。虽然澳大利亚政府最终将税率定为30%,但上涨之势已初露端倪。另据了解,巴西、智利、蒙古、赞比亚、秘鲁和厄瓜多尔等国家都有在考虑或实施上调矿业税。

    其实,今年年初以来,我国资源税改革山雨欲来。

    1月10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表示,2010年中国将“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两个月后,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要“推进资源税改革”。之后,5月下旬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正式确定新疆为资源税费改革的试点。6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征收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计征税率正式公布为5%。7月上旬的西部大开发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表示将把煤炭也列入资源税税改范围,而且要把资源税改扩大至西部12省区。

    试点两月 效果初显

    新疆资源税改革两个月来,对石油开采企业影响已经初步凸显。在首个征收期内,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共缴纳资源税1.98亿元,较今年前5个月实行从量计征资源税月平均数增缴1.62亿元,增长444.7%。此前有专家测算,按新疆2009年产原油2518万吨计征,采油企业所交资源税将高达50亿元左右。不过,石油的资源税负担目前并未转嫁到下游的化工企业。记者日前从新疆石化协会获悉,资源税改革对当地油头化工企业影响甚微。

    不同于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在这次税改中却因祸得福。因为6月1日天然气资源税从价征计的同时,国家也同时将各油气田的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天然气开采企业也因此增收。以6月1日调整后新疆油田直供工业天然气价格1215元/千立方米计算,按5%的资源税征收,每千立方米需缴纳60.75元,相比税改前每千立方米15元,多出3倍。而从6月1日之后,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增加0.23元,每千立方米价格增加了230元。对冲之后,采气企业在利润上与资源税改革前相比非但没有降,反而有增。


    而与石油产业链不同,天然气的涨价马上引起了下游产业的动荡不安,气头化工企业叫苦不迭。川化股份、泸天化、四川美丰等四川气头化企生产成本均增加上亿元,利润缩水近半。

    显然,天然气涨价可看作是资源税改革全国推行的预演。也就是说,如果油、气、煤的资源税改革在全国推广,对石化行业造成的成本压力将是巨大的。以石油为例,按2009年我国石油产量1.895亿吨、国际原油均价75美元/桶计算,资源税从价计征将让中国采油企业背上52亿美元的重负,多付出550%。而中国的采油业90%以上被中石化、中石油等企业垄断,国内石化原料主要由他们供给。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分析说,从长期来看,虽然石油价格是国际联动,但如果资源税全国推广,大量化工原料产品不排除会通过涨价方式来向下游企业传导资源税。而从国家政策目的来看,也有促进资源税向下传导的愿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价格调节督促化工企业节省资源做精做细。

    而煤炭、化学矿等其他资源如果一并进行资源税改,对化工行业的影响将是空前的。山西大同一位煤矿负责人曾估算:以今年焦煤价格1500元/吨计,如果征5%的从价税,税负将是目前的9.4倍。因为煤炭价格相对油、气价格较为灵活,其向下游转嫁可能更为直接。

    既要税改 也要发展

    资源税对国民经济的益处显而易见。成都理工大学教授黄寰认为资源税改益处有3点:首先有利于提高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我国矿产资源集中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由于资源税被纳入地方财政,推进资源税改革能改变利益分配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其次,有利于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资源税改可以强制性地提高资源开采和使用成本,倒逼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再次,有利于形成资源节约型生产生活模式。资源税改革直接结果是抑制企业浪费资源的行为;间接结果是使部分耗费资源较多的最终产品价格上涨,从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促进全社会节约资源。

    业内专家对资源税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提出了看法和建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主任赵志平分析说,新疆正在进行的改革准确来讲应该称作油气税改,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源税改革。资源税改革涉及的资源至少还应该包括煤、盐等《暂行条例》中已经在列的7类资源,而新疆试点的资源种类甚至不包含同是能源的煤炭。而我国油、气、煤3种能源是联动的,煤炭每年约30亿吨的开采量比石油1.89亿吨的开采量要大很多,其影响面更为深远。因此如果想全国推广,新疆的试行模式一定会有大的变动。

    也有业内人士对下一步资源税全面改革的风险想得更多。刘毅军分析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次天然气涨价原本不应引起下游企业如此大震动,原料涨了企业产品价格可以跟着涨。但是因为产能过剩,下游产品的市场价格很难跟着涨。所以,他建议,资源税改革全国推广的最佳时期是国民经济全面恢复、企业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之后再进行,而且初期征收的力度不应太大,2—3年内逐渐提高到5%。这样才能既保增长、又促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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