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天宜上佳公司对外发布了一份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引发了广泛关注。根据公告所述,公司于近日接收到了来自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两份重要通知,即《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这两份通知均针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女士,决定对她实施留置措施。
留置是一项在特定情况下,由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这意味着吴佩芳女士在留置期间将暂时无法履行其作为天宜上佳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对于这一突发事件,天宜上佳公司高度重视,并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副董事长杨铠璘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并同时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据了解这是一家围绕绿能新材料产品创新及产业化应用的战略布局,聚焦轨道交通、光伏新能源、汽车、锂电负极等领域开展业务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