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贫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的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2306号)及省钢铁办、综合办《关于印发山西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晋钢铁办〔2018〕4号)精神及市领导批示,我委会同市发改委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对所辖区内“地条钢”进一步排查的紧急通知》(并钢铁办字〔2018〕1号)、《关于转发《山西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并钢铁办字〔2018〕2号),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排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市县、县乡、县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不出现监管盲区。
经认真排查我市范围内共有中工频炉企业29户,均非“地条钢”企业。太原市范围内也不存在违规审批项目、违规建设项目、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已关闭退出产能复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