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集中供气设施
9月21日,聊城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收取事宜通知》。通知明确对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对象为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建设单位在向购房人出售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