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污染物税额标准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项目数方案〉的决定》,确 …
贵州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适用税额为: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