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污染地块开发
今后,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如有制定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搬迁、关闭规划或方案的,应及时将相关企业名单书面通报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汇总、核查,建立疑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单,为 …
近日,国际能源网获悉,为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浙江环保厅发布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文如下: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经信委(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