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水文监测环境保护
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在监测断面取水、排污。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7日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水文条例》,对水文工作的规划与建设、监测和情报预报、资料的汇交保管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