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继续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 …
国际能源网讯:近日,湖北财政厅下发《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