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水环境区域补偿
8月27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区域补偿情况。2020年全市范围内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总额为2398.02万元,与2017年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全面推行初年补偿资金过亿元相比,总金额降幅达五分之四 …
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江苏省财政厅对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重新调整,经江苏省政府同意,今年5月1日起将正式实行。新方案提高了补偿标准,按照超标倍数逐步提高至75万元、125万元、200万 …
为强化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动全省流域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从2017年起,吉林省开展实施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近日,吉林省环保厅根据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数据,完 …
2月7日,天津市环保局对《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进行解读,强调生态补偿是用经济手段激励各区止水的环境政策,促进上下游各区联防联控解决水污染问题。 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 …
中国水网从天津市政府网站了解到,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依据天津市环保局发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月度评价及排名结果,对各区人民政府实施财政奖补或扣 …
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于2015年1月1日起试行。此项工作由北京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 …
近日,盐城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2015年度全市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3316.15万元,该补偿资金将全部用于地方水环境保护。水质不达标,上游赔钱给下游;水质达标了,下游补偿给上游。2014年, …
记者从27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了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上游来水经过本区出境时水质变差,每变差1个水质功能类别,都要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