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应税污染物项目
29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批准通过环保税福建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 根据方案,福建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五项重金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