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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修订火电、输变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大纲!

日期:2023-07-11    来源:国际能源网微信公众号

能源资讯中心

2023
07/1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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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火力发电 输变电 陆上风力发电 光伏发电

7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火力发电输变电陆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火电领域,通知文件提出:“为避免与电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内容重复,不再列入工程建设参建责任主体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检查内容。”

“鉴于消防、特种设备等不属于国家能源局的监管职责,不再列入电力质量监督检查范围。”

“在火力发电建设工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将勘察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内容从原勘察设计单位小节中独立出来,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了相关检查条款,强化对勘察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输变电领域,通知提出:“鉴于《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增补本)》已通过专篇的形式,系统规定了海底电力电缆输电工程的检查内容,故删除了原《大纲》中海底电力电缆输电工程的相关检查内容。”

在风电领域,通知明确:“开展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时,对于成熟量产机型应取得型式认证证书;国家组织的重大专项建设、新产品应用中的首台(套)或明确以试验为目的的样机可暂取得设计认证证书,在风力发电机组批量使用时取得型式认证证书。”

在光伏领域,通知要求:“考虑到光伏发电建设工程配套储能工程主要以电化学储能为主,大多采用预制舱模式进行建设,现场施工工艺相对比较简单,质量监督以系统调试内容为主;其他类型储能工程如空气压缩储能、飞轮储能、超级电容储能等种类繁多且技术复杂,将其编入《大纲》的一个章节难以全面涵盖有关内容,不再就配套储能工程设独立章节,删除原《大纲》“独立蓄能设施工程”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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