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2020充电桩建设新规划称,2020年计划投资超2.5亿元,新建82个充电站项目,涵盖公交、出租、网约车等专用车领域,及居民小区私家车充电服务试点领域,加速推动充电桩与电网协同运行,服务电动汽车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七大领域之一,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新兴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介绍,目前,浙江省累计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约31万辆,已建设各类充电桩8.9万个,实现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杭州市区实现充电服务半径0.9公里、宁波市区实现充电服务半径1.2公里。
下一步,其将持续优化服务举措,包括推动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推动充电桩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等,提升民众充电的便捷性、快捷性;还将依托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即插即充、无感支付”服务,并覆盖公共场站、专用场站、私人充电桩业务场景;依托综合供能服务示范站等试点项目,为用户提供加油、加气、充电、购物、休息、餐饮等一站式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便捷化用能需求。
另悉,2月底起,国网浙江电力已适当降低新能源出租车和网约车充电服务费用,陆续推出充电服务优惠举措,并依托车联网计费模型和优惠活动功能对充电桩进行价格配置,降低电动汽车运营和使用成本,该举措将为浙江全省用户减少约300万元充电成本。
2020年底城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超80%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下称《意见》),浙江提出到2020年底前,浙江城市建成区公共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到2022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各地将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
浙江提出到2020年底前,浙江城市建成区公共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到2022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各地将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
为增强汽车消费市场活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提出加快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规范二手车流通与扩大出口等措施。
如在车辆淘汰更新方面,浙江提出到2020年底前,环卫、邮政快递等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淘汰率达25%以上。到2022年底前,上述车辆淘汰率达50%以上。同时对存量燃油货车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优先发放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