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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最高2.04元/千瓦时!江苏苏州发布充电服务收费标准

日期:2018-07-09    来源:苏州物价局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7/0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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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服务价格 电动汽车 电动客车

  7月4日,江苏苏州物价局网站发布《关于核定2018年第三季度我市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和《关于核定2018年第三季度我市纯电动客车 (12m)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明确对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和纯电动客车(12m)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对应的最高价格分别为2.04元/千瓦时和1.56元/千瓦时。
 
  原文如下:
 
  各区物价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供电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和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环字〔2016〕62号)规定,现就我市2018年第一季度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价格2.04元/千瓦时。
 
  二、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物价局
 
  2018年7月2日
 
  各区物价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供电公司、各区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和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纯电动客车(12m)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字〔2015〕31号)规定,现就我市纯电动客车(12m)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纯电动客车(12m)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价格1.56元/千瓦时。
 
  二、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物价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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