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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

日期:2011-12-29    来源:新华网  作者:付少华

能源财经

2011
12/2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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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 价格改革 煤层气

  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众人期盼中终于露出了“眉目”,我国天然气工业也将逐步告别政府指导定价和价格严重偏低的不利局面,并将逐渐走上真正反映市场供需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市场之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的通知,我国从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采取“市场净回值”法定价,并确定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广东和广西成天然气价改试验田 价改迈出“实质性”一步

  以广东和广西作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试验田,通过“市场净回值”定价方式,选取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确定两地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74元和2.57元。这一价改试点为我国天然气价格最终实现市场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其市场化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为此天然气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主要指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之间建立起挂钩机制。二是,将现行区别气源、路径,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做法,改成分省制定统一的门站价格,即实行“一省一价”。为此,价格将不再区分国产气和进口气,这有利于解决国产气价格偏低而进口气价格偏高的矛盾,有利于进口天然气的引进和销售。三是,国家制定最高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基础上,自主协商确定实际市场价格。而且,门站价格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每年调整一次,并将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每季度调整。四是,放开对页岩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三种非常规天然气的定价,其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只有进入长途逛到混合输送的,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王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次力度很大、也是非常重要的改革”。他表示,这次改革最主要也最为根本的地方就是由“成本加成”定价法转向“市场净回值”,即以市场为导向来确定天然气销售价格。他说,虽然这并不完全是市场定价,但是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已经开始走向市场化,可以说是“比较市场的过渡”。

  广东和广西被视为我国两个新兴天然气市场,目前没有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气源更接近国际市场。王震表示,广东和广西的天然气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改革试点较为容易。广东在试行新定价机制后,该省不同地方天然气价格会出现有升有降;广西试点后,将有利于中亚天然气通过管道进入该自治区。

  王震告诉记者说,鉴于我国天然气需求增长迅速,在广东和广西进行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的时间最好在一年左右,最多不能超过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天然气新定价机制应该尽快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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