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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开始为全球气候变化承担责任

日期:2009-07-08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中国能源报

能源财经

2009
07/0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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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国 气候变化

  近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ACESA)。反对者称这部法案是毒害经济的“能源税”,甚至有人要求为那些即将因为这部法案而失业的美国人默哀。一些激进的环保组织,包括绿色和平、地球之友等,则表示没有办法支持这么“弱”的法案。无论如何,立法的突破对民主党来说是一个阶段性的重大胜利,这同时还将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案的形式限制其国内温室气体排放。

  里程碑式的事件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案的形式限制其国内温室气体排放。

  6月26日晚,美国众议院以219票对21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旨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对外国石油依赖和建立能源节约型经济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由众议院能源和商业专门委员会主席亨利·A·维克斯曼(Henry A. Waxman)议员和众议院能源独立和全球变暖特别委员会主席爱德华·J·马基(Edward J. Markey)议员联名提出,因此也被称为《维克斯曼-马基法案》)。

  立法的突破对民主党来说是一个阶段性的重大胜利。要知道,奥巴马总统和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直到投票前的最后一刻,还在做立场不坚定的民主党议员的思想工作。奥巴马政府认为,这一里程碑式的法案将通过创造数百万新的就业机会来推动美国的经济复苏,通过减少对国外石油依存度来提升美国的国家安全,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来遏制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美国环保基金会(EDF)主席克拉普说:“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是我们国家历史上最重要的环境和能源立法。今天的投票结果是我们国家在气候问题上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

  在接下来参议院的审议程序中,如果法案也可以顺利获得通过,那么整个事件就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因为它将标志着美国人第一次成功地在国家层面上协商了气候变化问题。不过,想要在参议院的表决中拿到规定的60票并不容易。事实表明,立法能否最终成功,现在还很难推断——众议院经过几个星期激烈的辩论和妥协,才勉强通过了这份长达1300页的法案;其中,有44位民主党议员投了反对票,还有几十位民主党议员弃权,只有8位共和党议员投了赞成票。

  ACESA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条款:

  要求电力公司到2020年,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提高能源效率提供20%的电力需求;

  新清洁能源技术和能源效率技术的投资规模将达到1900亿美元,其中包括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达到900亿美元的投资规模)、碳捕捉和封存技术(600亿美元)、电动汽车和其他先进技术的机动车(200亿美元)以及基础性的科学研发(200亿美元);

  颁布和执行新的建筑、家电和工业节能标准;

  限定美国主要碳排放源的排放总额,以2005年的排放水平为基础,到2020年削减17%,2050年削减83%。法案中的补充减排措施,如防止热带雨林砍伐的投资计划,将实现重要的额外碳减排;

  保护民众免受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根据国会预算办公室和环境保护署的最新分析,到2020年,该项法案将使每个家庭每天额外支付低于50美分的费用(这其中还未考虑能源效率节省下的成本)。

  支持者和反对者

  共和党议员、石油业和美国制造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ufacturers)表示,总量限制和碳交易制度无异于对美国能源进行一场大规模的征税。由于美国大部分能源仍然来自煤炭等碳密集的矿物燃料,所以这种看法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总量限制和碳交易制度的核心就是提高碳排放的成本、推动能源效率以及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议员约瑟夫·皮兹说:“不管你怎么修改或者删减,这个法案始终是一种税收。”

  但是,反对者夸大了潜在的成本。在国会的辩论中,共和党人whip Eric Cantor引用美国石油学会的研究数据说,法案最终会导致每个家庭的年均生活成本增加3000美元——但这种假设的前提是,在法案实施的时候,数十亿吨价格低廉的碳抵消不可用。事实上,碳交易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抵消法案带来的各种成本。国会预算办公室的研究相对可靠。他们预测,到2020年,法案最多会使得美国家庭年均增加175美元的能源成本。还有一些研究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法案的能源效率规定会慢慢节省下美国人的生活成本。环保基金会经济政策和分析处负责人Nathaniel Keohane说:“用很小的经济成本就可以实现法案中规定的减排任务。”

  清洁能源法案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和碳抵消制度来确保成本可控。不过,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举两个例子。在中西部和东南部(这些地方的能源倚重煤炭)民主党人的要求下,法案放松了对该地区碳排放总量的限制,并且降低了那里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农业上,由于遭遇到强大的游说力量,法案也作了妥协,允许农民出售手中的碳抵消——比如通过免耕耕作(no-till farming)把二氧化碳留在土壤中。更糟糕的是,农业抵消的监督权由农业部,而不是由环境保护署(EPA)来负责实施。

  换句话说,该法案将通过改进能源效率和碳抵消来实现减排,而不是鼓励发展低碳可再生能源电力。提高能源效率是一种重要而又较容易实现的手段,随着时间推移,法案在这一方面的措施将大大降低美国电力需求的增长。但是碳抵消制度则是一种冒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有可能完成不了他们所宣扬的目标(已经有研究质疑京都议定书所推行的抵消制度的执行效果)。美国环保署一份新的分析说,法案实施后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还不如以前的多(但是,法案通过以后,整个美国电力市场的可再生能源供应比例将会增加,因为总的用电量下降了)。比起投资于太阳能和风能公司、电动车和公共交通,资金更有可能流向国外或者农民。

  包括环保组织在内的支持者认为,从哪里削减排放量并不重要,只要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下降就行。他们表示,该法案为减排指明了道路。但是从长远来看,要把二氧化碳从能源供应中驱逐出去——这意味着诸如太阳能、风能一类的可再生能源,同时还有核能、实施了碳捕捉的煤等低碳能源的使用量将大幅增加。需求增加会导致价格上涨,价格上涨又会引起美国可再生能源在国内外市场上竞争力下降。奥巴马总统此前曾说:“这一立法终将使得清洁能源盈利。”但现实没有这么简单。

  立法的真实意义

  虽然ACESA法案在行进的过程中步履蹒跚且前途未卜,但是从当今国际政治状况出发,不难发现,美国政府就能源和气候问题进行立法,意义重大而且深远。

  至少,法案的通过对即将到来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有益——众议院的投票结果为奥巴马总统在今年签署全面的气候法律开了一个好头。年底联合国气候大会召开前,如果美国国内先通过了相关立法,《京都议定书》的历史就不会重演。谁都不会忘记,1997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后来美国国会拒绝批准该国际协议,结果,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在没有最大责任国美国的参与下艰难地走过了8个年头。正如德国总理默克尔6月27日访问白宫时所说,美国作为全球气候变化“弃儿”的时间已经很长了,这个法案是它的一个“巨大变化”。

  需要指出的是,该法案规定的减排量远未达到欧盟所承诺的比例,也与发展中国家对美国提出的要求相去甚远。印度气候变化特使Shyam Saran表示:“按照美国所设定的目标来看,它每年减排的量跟过去8年相比,变化并不大,所以我们还要等,还要看。美国人要为全球气候变化承担责任。”

  尽管有许多缺陷,维克斯曼-马基法案仍然是美国立法史上的一个创举,可以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众议院投票结果出来时,前副总统戈尔曾说:“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时刻,我们把握住了历史性的对抗世界上最严重的挑战的机会。这一代人和子孙后代都将记得我们现在的行动。”就目前而言,如果美国人能逐渐意识到总量限制和碳交易制度不是经济的终结者,那么在法案变成真正的法律条文以后,自然会得到广泛的遵守和拥护。当然,对待这个问题要有一个清醒的态度,不能把国会通过法案看作美国政治最大的突破,因为气候变化要求人们做得更多,这是一场才刚刚开始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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