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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非居民用气价调整 11至12月毛利减少1300万元

日期:2018-11-27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能源财经

2018
11/2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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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贵州燃气 非居民用气 天然气价格

贵州燃气11月26日晚公告称,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冬供期间,公司长输管道气经营区域内,非居民用气上游采购成本上调0.67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下游销售价格联动上调0.49元/立方米。由于上下游价格调整方式与幅度不一致,将导致公司燃气销售毛利减少约1300万元。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非居民用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公司管道天然气经营区域内非居民用气价格做相应调整。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冬供期间,公司长输管道气经营区域内,非居民用气上游采购成本上调0.67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下游销售价格联动上调0.49元/立方米。《通知》表示,冬供期间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指导价为3.27元/立方米。

根据《通知》,中石油销售贵州分公司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2019年3月31日期间(冬供期间)上调贵州省管道气天然气非居民用气气源价格。其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的冬供供气合同中,非居民用气计划量分为合同量(分为均衡量、调峰量)和超合同量(计划量-合同量)。其中,均衡量中的管制资源量气源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上浮20%、非管制资源量上涨27.06%、调峰量上涨37%、11月超合同量按3.41元/立方米执行。考虑当前天然气供需形势,预计冬供期间后4个月,超合同量价格将在高位运行。

贵州燃气表示,因上下游价格调整方式与幅度不一致,将导致公司燃气销售毛利减少,公司初步预计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毛利减少约1300万元。公司将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冬供期间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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