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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出租屋房东乱涨电价 规范条文难“规范”

日期:2013-07-05    来源:中新网  作者:本站整理

能源财经

2013
07/05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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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价 能源

    盛夏已至,耐不住高温煎熬的人们都纷纷打开空调抵御热浪,然而对于一些居住在城中村出租屋里的人来说用起空调来却不那么轻松。部分出租屋房东私自抬高电价,有的甚至高达2元/度,远超居民用电电价标准。而在实施阶梯电价以后,房东以集中用电超过阶梯标准为由涨起电价来似乎也更理直气壮。

    出租屋乱涨电价 房东月赚数千元差价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出租屋抬高电价现象主要集中在一些城中村的自建房以及地下及半地下房屋中。中新网能源频道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附近的一些出租屋走访发现,多数地下及半地下房屋的电价均高出居民用电电价,价格在1元-1.5元不等。

    对此,房东声称房子用电属商业用电,所以较居民用电贵一些。但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北京市一般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8145元, 220伏及以上为0.7545元。即便加上线损等损耗,房东也是稳赚差价。

    而在一些城中村里,1元-1.5元的高电价也非常普遍。对此,房东多半以线损、公共照明、固定电价收取更方为由进行辩解。而在全国实行居民阶梯电价以后,房东涨电价似乎又多了一个理由。

    而事实上,不少地区针对出租房的特点对电价进行了特别规范。如天津的合表居民就暂不执行阶梯电价。而根据广东省相关政策,只要出租房符合合表的条件,二手房东向供电部门提出合表的申请,一旦获得通过,便可以得到电费的优惠,统一定价在0 .647元/度。

    据南方日报报道,有二手房东表示,实行阶梯电价后他所经营的出租房通过了合表的申请,每个月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的标准是0.647元/度。一个月一栋出租房的总电表数约4000多度,按照这个标准算下来向供电局交了将近2600元的电费,而最后按照1.1元的标准向住户收取,收上来的电费就达到了4400多元。以此计算,房东每月电价可赚1800元。

    出租屋电价规范条文难落实

    出租屋乱涨电价的问题由来已久。在实行阶梯电价后,出租屋电价如何收取问题再次引发关注。很多人担心,阶梯电价会导致出租屋电价继续上涨。对此,部分地区出台了一些文件进行规范。

    针对此种情况一些地区已出台了相关文件进行规范,但效果却非常有限。不少租户和房东甚至对相关规定都不甚清楚。

    据杭州日报报道,浙江省物价局早在2008年7月份就出台了《关于规范出租房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规定出租房电费的收费方法,根据房东有无安装分表分不同计算方式。但大部分房东依然延续一刀切的收费方法。

    2012年年底,广东省物价局颁布《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1日年起“谁用电、谁付费”。 然而据羊城晚报报道,新政实施后,城中村电价依然“无王管”,所有的房东都“清一色”按照每度电至少1.5元的单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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