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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国家能源战略路线图

日期:2007-11-16    来源:民营经济报  作者:宏宸

能源财经

2007
11/1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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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 战略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透析——   

  能源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资,能源供给安全是一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关键,也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安全。未来5年中国如何超越能源危机从而保障能源安全?能源困局下国家将实行何种能源战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从国家发改委今年4月公布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不难找到答案。

  前景

  国家《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其中煤炭所占比例66.1%,比2005年相比下降3个百分点。《规划》还提出,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目标为24.46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3.5%。

  马凯:“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六大方面能源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兼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凯在介绍“十一五”期间能源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节约优先,效率为本。把节能作为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摆在首要位置,采取综合的、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节能工作,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强化法治、全民参与实现节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能源的消费模式,把我国建设成为节约型社会。二是立足国内,多元发展。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是保障安全,保护环境。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多渠道增加煤矿安全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四是对外合作,互利共赢。积极参与世界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开发与合作,在开放的格局中维护我国能源安全。五是加快石油储备,搞好运行调节。重点抓好第一、二期石油储备基地项目建设,突出做好煤电油运的供需衔接。六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重点抓好能源价格等方面的改革,加快《能源法》和《节能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工作。

  重点建设五大能源工程

  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简称《规划》),针对我国能源以煤炭为主体的结构性矛盾,《规划》提出,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其中煤炭所占比例66.1%,比2005年相比下降3个百分点。《规划》还提出,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目标为24.46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3.5%。

  据了解,《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分五章阐明国家能源战略,明确现在至2010年的能源发展目标、开发布局、改革方向和节能环保重点。《规划》要求,有关方面应贯彻落实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的能源战略,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5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20.6亿吨标准煤,消费总量22.5亿吨标准煤,分别占全球的13.7%和14.8%,是世界第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资源约束矛盾更加突出。

  针对这种现状,《规划》提出,在消费总量与结构方面,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6.1%、20.5%、5.3%、0.9%、6.8%和0.4%。

  为了加快能源建设步伐,《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建设能源基地建设工程、能源储运工程、石油替代工程、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工程和新农村能源工程等五大能源工程。

  此外,《规划》提出,要深化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完善能源价格体系。

  能源价格改革先行

  仔细研读“十一五能源规划”的人会注意到,在国家未来5年的能源战略中,能源价格改革将先行一步。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发展战略处处长高辉清指出,从现在的情况看,“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将成为“十一五”规划序幕拉开后被政府推出的第一个考虑较为成熟的节目。

  专家指出,从宏观背景分析,出台能源价格改革政策意义重大。按照中央部署,在“十一五”时期,我们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关于这一点实际上在“九五”和“十五”时期早就有了论述,但至今没有取得明显实效。与过去相比,“十一五”规划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面至少有两大进步:一是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作为一个重要衡量标准;二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到了“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的高度。但是,这两大进步只是相对而言,因为如何能够保证做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本身也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既不能靠喊口号,也不能下行政命令来完成。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利用市场机制,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去引导人们自觉地往这个方向上去努力。毫无疑问,提高能源价格和相配套的污染收费标准,将促使企业自发地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发明新技术,开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对高能耗行业的投资,以降低能耗,减少废物排放,从而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能源价格改革还将带来以下一些正面效应。一是降低消耗。二是鼓励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三是抑制高能耗产业的发展,巩固宏观调控的成果。四是缓解油价倒挂现象。五是减少政府油价补贴。但专家指出,这次能源价格的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在石油行业垄断还未有效打破之前,政府还不能放弃“定价权”。否则的话,不仅不能带来许多人盼望的“市场定价”,相反只会带来在企业操纵下形成的“垄断价格”。

  另外,能源价格的“政策性”上涨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对于这些负面影响,政府必须预先制订好对冲措施,以保证能源价格改革顺利地进行。

  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大有可为

  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描绘出一幅未来5年我国能源发展的蓝图。这份刚刚展开的蓝图这样描述,“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的能源战略”。规划为“十一五”能源发展奠定了这样的基调。同时,可再生能源被列为未来5年能源建设重点之一。

  这是与“十五”甚至更早的能源专项规划相比,较显著的变化。“十五”规划这样描述:“目前节能提效工作在思想观念、政策引导和宏观管理等方面还比较薄弱”,“煤层气、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刚刚起步,其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仅仅5年的发展,节约和环保就几乎成为贯穿整个新规划的最主要精神,并单独被列为一个章节作了详细规划。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也被放在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研究中心主任姜克隽向记者解读了其中原因:“我们不仅要把目光投向‘十一五’,更需要对未来做一个长期的准备。”

  所谓未来,既有能源发展新的机遇,也有更为严峻的挑战。比如,消费需求不断增长,资源约束日益加剧;结构矛盾比较突出,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国际市场剧烈波动,安全隐患不断增加;能源效率亟待提高,节能降耗任务艰巨,等等。

  根据规划的要求,在“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加快或优化建设煤炭、油气、水电、煤电及核电基地。以一系列基地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和规模化效益。

  “我很高兴地看到,国家把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放在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上,”姜克隽对记者说,“我们必须把眼光放长远。人类当前主要依靠的化石能源终将耗竭。根据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我们的必然选择。若想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就必须走产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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