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在今年已补贴成品油价格的基础上,继续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五个行业给予补贴。汽油、柴油价格补贴标准提高到500元/吨,补贴时间为11月、12月两个月,补贴近期内将发放到位。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透露,五个行业的补贴对象为:渔业是指登记在册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近海和内陆的机动捕捞渔船、养殖渔船和辅助渔船的渔民及渔业企业;林业包括国有林业采育场、贮木场、林业公司和林场苗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限定为2007年8月7日前已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营运车辆和船舶。
种粮农民在年初安排时已充分考虑油价上涨因素,资金已拨付到农户。据了解,今年我省下达福州市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36.4万元,对2.8万亩种植粮食面积进行补贴,受益农户7000多户。
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贴用油量按照农业部提供的2007年测算用油量确定;远洋渔业企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补贴用油量按照农业部、交通部提供的2006年用油量确定。
根据要求,对于因液化气价格过高而提高低保家庭生活费用、增加学生食堂支出的情况,我省各市县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补贴资金兑付实施全程监管,落实公示制度,建立补贴档案,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落实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补贴资金兑付的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