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宣布,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电量不同实行不同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而呈阶梯式逐级递增。阶梯电价将分为三档,覆盖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超出第一档并覆盖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价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同时,政府将对低收入家庭提供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由此每年每户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教授林伯强评价这一制度建设是此次煤电调控“组合拳”中的亮点。“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既保证八成的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多负担电费,还可以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以促进节能减排。”据统计,2010年我国用电量最多的5%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采取的综合性措施作用下,我国CPI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10月CPI为5.5%,月度同比价格涨幅已连续三个月回落,电价调整不会改变这个大的趋势。据测算,销售电价上涨5%仅影响CPI0.2个百分点。
“此次上调电价对今年CPI产生的直接影响将非常小。”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分析,只有5%的居民用户的电价可能有较大幅度提高,且这一措施经听证后最快也要在明年一季度后实施。临近年末,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涨3分钱对CPI的影响传导可能滞后到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