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上调了,但并不是所有的居民家庭都上调,用电少的家庭仍然维持原价,只有用电大户费用才会增加。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适当调整用电价格,每度电平均上调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未来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并由各地政府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近80%的居民用电仍不作调整。
发改委发布公告显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度)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的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
据发改委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与以往单一形式居民电价不同,今后将按照用户消费电量不同实行不同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成阶梯式逐渐递增。
根据《意见》,拟实施的阶梯电价方案分为三档,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月均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列。
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以来,我国电力供应增长较快,但部分地区电力供应依然偏紧,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和南方电网等省市,有的电力供应缺口达25%,主要原因是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长较快,适当调整电价,对抑制高耗能行业不合理电力需求、促进经济机构调整、缓解前期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成本增支压力,促进煤炭、电力两大行业协调稳定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