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安全 » 综合能源安全

山东:非煤矿山企业至少有1名领导下井带班作业

日期:2010-10-12    来源:新华网  作者:席敏 施晓娟

能源资讯中心

2010
10/12
09:17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关键词: 山东 非煤矿山企业 领导

   11日从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山东省已制定《山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作业,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

  根据这一规定,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下井带班领导需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遇到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山东省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应当编制领导下井带班月度计划,明确月度内每个工作班次下井带班矿山企业领导名单,并将每月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情况在矿区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非煤矿企领导未按规定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弄虚作假的,可向安监部门举报,举报属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返回 国际能源网资讯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