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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垄断短期内难破 民企生存环境将更难

日期:2007-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能源资讯中心

2007
03/22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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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成品油 市场垄断 短期 难破 民企 生存 环境

    昨天,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细则至今尚没有交到条约法规司送审,短期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近日,某媒体透露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细则将在本月出台”的消息,引发了市场对成品油流通体制变革,以及打破垄断的预期。

  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定条例,各司局起草的文件最终都要交到条约法规司审核,通过后交部长会议签字才能正式发布。按照目前的进度,本月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该媒体说,该细则是整个成品油批发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即清理和整顿市场。“国家给予民营企业一定量的成品油直供配额,这一部分油品不需再经过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的批发环节,而是直接由国家调拨给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

  专家指出,得到资质的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当然不需经过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的批发环节,这一点在去年12月发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得以明确,似乎不需要用细则加以强调。

  本报了解到,在商务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三大石油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确商谈了出台《成品油企业经营指引手册》作为实施细则的议题。会议建议将之前规定的国内企业投资成品油批发经营所具备的“10000立方米的库容”条件,明确为“按单库计算,必须达到10000立方米”,而不是将所有的库容加到一起。

  从这一条款的内容来看,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并不是更宽,而是正好相反。

  商务部有关领导还透露,下一步可能会放松一些条件。比如,之前规定成品油仓储批发企业必须将油库设置在注册地,下一步可能允许企业在本地注册,异地设库,但仍必须在一省范围内。

  该人士透露,成品油的定义范围也会扩大,不仅包括原来的汽油、煤油和柴油,还包括同类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

  专家指出,鉴于国家有关生物柴油的产品标准还没有出台,《成品油企业经营指引手册》短期内出台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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