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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力:建立我国碳交易市场已是当务之急

日期:2010-03-09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能源资讯中心

2010
03/0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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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张红力 碳交易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董事长张红力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认为,国内的碳交易市场机制还十分落后,除北京、天津和上海有小规模的交易所从事与减排相关的交易外,中国还没有一个发达的国际碳交易市场。

  目前我国碳资源业由于专业能力和交易经验不足,没有及时掌握碳市场的交易动态,在合作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此前业界也普遍认为,未来欧美国家很有可能制定严厉的气候变化政策,这些国家的企业经营成本会普遍提高,因此它们必然会在涉及到国际竞争力的领域,对进口的高碳产品设置种种障碍,以维护本国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张红力建议,我国应考虑建立一个统一的由国家政策规定, 法律保障和金融系统支持的全国性开发碳交易市场体系。具体计划和实施可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牵头,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参与。

  交易系统可由主交易市场和交易所相结合的形式组成。交易市场的交易主要通过直接交易市场或者交易所来实现, 包括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配额和项目交易, 和与国际交易的CDM项目交易业务等。

  “交易业务从交易现货市场开始,然后可以发展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从而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开放性碳交易市场。”张红力说。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并未承诺碳排放总量,因此还无法马上在现有“Cap and Trade” 原则下(即用总量控制创造了碳排放额的稀缺性,然后在此基础上实现配额交易)进行碳配额交易。

  因此,张红力认为,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和产品设计安排,将碳强度转化为可以在企业间进行交易的商品, 例如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煤炭发电、钢铁冶金行业)可以通过向低能耗和清洁能源企业购买减排的CER来达到减少其碳强度的目标。

  除通过碳强度目标机制,中国还可以通过自愿减排机制(VER)建立碳交易市场。“即企业可以通过自愿设计规则、自愿确定目标、自愿参与交易的原则,通过招募、设计和交易三个阶段,研究和执行符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实体系、目标承诺与减排和交易体系,以企业自愿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协议的方式,进行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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