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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发布促进生物产业发展政策

日期:2009-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叶勇

能源资讯中心

2009
06/06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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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务院 生物产业

    涵盖五大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企业所得税 

    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全文,确定了现代生物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环保五大领域,并具体规定了对生物产业实施税收优惠的办法。

    涵盖五大重点领域

    国务院常务会议5月13日原则通过的《若干政策》确定了现代生物产业发展五大重点领域。在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发展预防和诊断严重威胁我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的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积极研发对治疗常见病和重大疾病具有显著疗效的生物技术药物、小分子药物和现代中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药品,按照国家有关程序进行评审,符合条件可纳入医疗保险目录。

    在生物农业领域,重点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多抗的农业、林业新品种和野生动植物繁育种源。大力发展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

    在生物能源领域,加快培育速生、高含油、高热值、高产专用能源植物品种,积极开展以甜高粱、薯类、小桐子、黄连木、光皮树、文冠果以及植物纤维等非粮食作物为原料的液体燃料生产试点等。对生物能源生产、销售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准入条件。将稳步推进非粮燃料乙醇应用试点,有序开展生物柴油应用试点。

    在生物制造领域,加快推进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生物基绿色化学品、糖工程产品规模化发展。支持农产品[0.00 0.00%]精深加工和食品生物制造技术、装备、工艺流程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等。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若干政策》明确提出,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首先,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重要生物技术产品研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其次,建立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生物产品制度。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优先购买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生物产品。

    第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生物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物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支持中小生物企业上市

    《若干政策》还提出,积极拓宽生物企业融资渠道。首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物产业。鼓励设立、发展生物技术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生物产业发展,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生物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品种,改进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发展项目、生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利用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有效信贷投入。

    其次,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生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筹资。开展生物产业基地内具备条件的生物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推进未上市生物企业股权的流通,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开展生物产业基地内企业联合发行企业债券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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