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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道路之争

日期:2009-06-03    来源:搜狐网  作者:郑雪芹

能源资讯中心

2009
06/0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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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 汽车

    近日,新能源相关优惠政策出台,各种利好消息扑面而来。据悉我国目前已有近10款新能源汽车拿到了“准生证”,一批新能源汽车包括“零排放”纯电动汽车将陆续上市。在这近10款新能源汽车中,不乏中国本土汽车企业的身影。这一系列的利好政策让我们似乎看到了新能源汽车未来产业化前景一片光明。然而,对于新能源汽车如此“大跃进”的质疑之声也随之四起。有论者称“电动车只是乌托邦”,也有专家指出,“新能源赶超路线必须谨慎,国家要重新审视新能源汽车战略”。

  四大争论焦点凸显新能源产业化难题

  争论焦点一:先找到可以大规模应用的新能源,再研发新能源汽车?

  以技术专家杨嘉林为代表的技术派认为:交通能源转型有三个阶段:找到可以大规模提供的新能源,开发新能源,最后才是利用新能源。

  目前最困难也最重要的是第一个阶段:找到可以大规模提供的新能源。目前单纯在新能源汽车技术上实现突破,甚至成功地进行示范运行,并没有解决能源供应问题。如果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计划没有建立在清洁新能源大规模供应的基础上,会把汽车企业置于危险的境地——在新能源汽车技术方面也许会领先,但主流产品没有竞争力,导致破产。事实上,不仅我国,全世界都处于寻找可以大规模供应的新能源的阶段。

  从长远发展考虑,电池汽车,包括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是一个可能的方向,虽然不是唯一可能的方向。但由于清洁新能源大规模供应的前景不明朗,电池汽车不能大规模生产销售。在清洁电力大规模供应前的数十年内,电池汽车对节能减排不能发挥主力作用。

  他认为,在清洁新能源的大规模供应的前景大致明朗之前,不应把汽车产业的战略重点放在50年内不能大规模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上面。而应该首先在汽车动力主流产品节油技术上下功夫。他建议,国家应重新审视新能源汽车战略。

  争论焦点二:政策导向单一化还是多元化?

  自2008年起,面对突如其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为拯救中国的支柱产业之一的汽车业,中国在2009年年初发布的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中,明确提出把新能源汽车作为中国汽车产业在今后三年的战略发展目标,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型汽车产业。

  在国家有关部门推动下,一大批汽车企业开始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的开发。今年,国家又启动了“十城千辆”(实为13个城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在资金上给予很大支持。在上述政策的推动下,国内的汽车企业开始掀起一股电动汽车的热潮,在4月份的上海车展上,几乎所有的中国本土汽车企业,均推出了自己的电动汽车,似乎一夜之间,这些企业已经全部掌握了电动汽车的核心技术。

  虽然在中国,电动车忽悠的动静最大,但其实电动车只是新能源汽车中的一个分支。从广义上说,新能源车包括:使用天然气、甲醇、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能源的传统汽车;电动车;混合动力车;氢燃料电池车等等。

  业内专家李安定对电动车的发展前景表示了担忧,他认为目前电动车的核心技术缺陷,依旧是发展的桎梏。以电池为例,目前最先进的锂离子蓄电池,“能量比”也只有汽油的1/50。如果PK一下,50升一箱汽油可以驱动小型轿车轻松跑上600公里;电动车一次充电续航600公里其实并不难,只是所需的电池组的重量起码一两吨重,而且工作时产生的高温足以把乘客烤糊。

  专家认为,要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是开发新材料还是选择不同的新能源路线都是可以探讨的。将来是多元化技术和能源形式共存而不是单打一,如何侧重取决于实际用途和要求。比如在北京二环路以内要实现零污染,电动汽车不失为良好选择。但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将发展目标集中锁定在某一个,比如仅锁定在电动汽车的发展上就不合适。

  目前在欧美市场,政府并没有明确支持某项技术,而是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如果由政府出面选技术,就可能误导甚至压制其他技术。因此,未来需要什么样的新能源车,应该由市场拉动,而不是靠政府推动。

  争论焦点三:新能源汽车推广隐现地方保护?

  国家四部委于今年2月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国13个试点城市实施“十城千辆”计划,并正在加紧制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对试点城市所购车型进行规范指导。

  “十城千辆”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目前已出现各示范城市从当地利益出发优先采购本地企业产品,如北京市采购北汽福田800多辆混合动力公交客车,重庆市采购10辆长安集团的混合动力轿车,长春与大连首批采购的混合动力公交来自一汽,其他城市的首批新能源示范车型也都来自本省和本地区企业。同时,重庆、上海等城市又为个人购买混合动力汽车提供补贴,且补贴对象只针对本地企业生产的新能源车,这使得新能源汽车推广中的地方保护色彩进一步明显。

  事实上,中国各省市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推广以及补贴政策都带有浓厚的地方保护或者说地方支持色彩。从一开始,长安汽车的新能源战略就与重庆市的支持密不可分。在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长安汽车控股65%,重庆市科委下属的一家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占35%股份。在“十城千辆”计划中,重庆市额采购将以长安新能源汽车产品为主。同样,深圳之于比亚迪、武汉之于东风、安徽之于奇瑞等等都是如此。

  不可否认,正是由于地方政府的保护或者支持,当地的汽车企业的新能源产品才有机会走向市场。不过,由于中央政府的补贴资金有限,地方政府和本地企业投入的补贴资金只愿意补贴本地产品和消费者,这样,就无法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那些新能源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能力强的汽车企业和产品就不能脱颖而出。

  据了解,科技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进入示范城市的新能源汽车的目录,凡是进入目录的车型,都将纳入采购范围,各地也不得搞地方保护。但是,只要补贴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地方政府和当地汽车企业,毫无疑问,中国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计划将难以摆脱地方保护。

  争论焦点四:联合开发还是各自为政?

  日前,上汽集团董事长胡茂元提出,中国的汽车工业在研发方面有些共性的技术可以联合开发,并表态上汽集团愿意和中国的整车企业包括世界上的整车企业联合开发,这样就可以投入少。中国的汽车工业不要再搞同质化的开发,甚至是低水平的重复,本来钱就少。另外一方面,确实需要集中攻关,共享成果。

  对此,宇通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政府应召集各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进行联合攻关,而不是现在的各自为战,并期待与国内客车界的其它企业分享技术成果,共同开发推进技术升级。

  专家指出,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开发出低成本的技术,尤其是燃料电池技术。而这种技术的突破从本源上来讲,须寄望于上游原材料生产企业能够在新材料、新工艺上取得突破性成果。这种情况下促成上下游企业之间携手共克低成本的新材料和新工艺技术难题,既意义深远,又很现实。

  就有关联合开发新能源汽车技术的配套机制和政策问题,业内专家指出,政府应该重点支持少数几家龙头企业,而不应“广撒网”。另外,必须解决好资源共享、利益分配等核心问题。企业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如果事先未建立好利益协调机制,等到技术成果出来后难免会牵扯到利益纠葛,最终不仅会挫伤企业的积极性,甚至有可能又重回到各个企业各自为战的局面。

  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甚至建议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比照研制大飞机的成功模式,尽快组建中国新能源汽车公司。对此上述业内专家均不以为然。一方面,大飞机技术是航天级的,技术门槛高,实力不济的企业只能望其项背,建立国家级的研发公司也在情理之中。但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汽车技术门槛相对低很多,目前各种类型的企业都在做,国家再成立一个新能源汽车公司并无多大必要;另一方面,大飞机研发出来后面对的市场只是国内仅有的几家航空公司,但新能源汽车最终要进入寻常百姓家。如果仅凭一个公司垄断经营,本来就高的价格进入市场后会更加昂贵,消费者显然会吃不消,造出的车会因此而失去市场价值。

  专家建议:严格排放法规督促企业进行技术升级

  新能源汽车的概念是广泛的,随着各种技术的成熟和变化,国家有关目标的调整也是有可能的。事实上,仔细查看汽车业振兴规划可以发现,国家已经调低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目标。

  去年科技部曾提出,用4年时间使新能源车市场规模能达到当年汽车产量的一成,也就是一百万辆。这一目标确实很“大跃进”。在4月公布的汽车业振兴规划中,则提出到2011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形成50万辆产能,目标已经减半。

  此外,规划也提出“坚持自主创新,注重改造传统产品与推广新能源汽车相结合”,似乎并未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倒是“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处在同一起跑线,是国内汽车业成为世界领先的契机”的声音时有所闻。但可能难以认定,“新能源赶超路线”就必然造成冷落传统燃油技术,造成新能源汽车冒进。

  节能减排是国家战略,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也是大势所趋。但在战略既定之后,就应让市场机制在过程中起作用,避免“有形之手”的过度干预。国家应该效仿美国制定一个最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车企要发展新能源汽车或是改善传统燃油技术,悉听尊便,但始终有个“紧箍咒”套着它,让法规起到规范市场方向的作用。

  美国国会在2007年12月份新颁布的汽车燃油经济性能规定,要求汽车制造商们在2020年前达到汽车平均燃油经济性指标:每加仑油可以行使35英里,而现在每加仑油卡车的指标是22.2英里,客车的指标是27.5英里。为了使汽车达到该规定,他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必须生产成本和技术门槛更高的新能源汽车,一种是生产外观更小,马力更小的小排量汽车。

  欧洲国家投票通过根据二氧化碳排放的多少收税。在西班牙,如果汽车每公里行驶造成120克(V6引擎的排放量)的二氧化碳产生,将被征税5%。如果每公里大于160克的二氧化碳,将被征税10%,大于200克的话,将被征税20%。对于欧洲人来说,尽管新能源汽车的开发也在如火如荼,但是对提高燃油经济性的小排量汽车的研究却势头正猛。

  鉴于此,很多专家给出的建议是,我国要继续制定严格的排放法规并严格执行,以此约束和督促企业进行技术升级,迫使中国汽车公司真正寻找未来汽车节能增效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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