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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于年底前完成50栋建筑能源审计

日期:2008-09-19    来源:新快报  作者:廖颖谊

能源资讯中心

2008
09/1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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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广州 建筑节能 能源审计

    作为全省开展能源审计的示范单位,广州将进行节能监管体系的试点工作,并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50栋建筑的能源审计。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全省范围逐步推进

  据介绍,作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省,广东将在2010年前建成全省联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全省重点城市重点建筑能耗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降低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

  广东省建设厅李新建副巡视员昨日表示,广州将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20栋建筑能源审计工作,11月份再增加30栋进行审计,年底前共计完成50栋审计任务。

  另一方面,10月底前有关部门将把能源审计范围逐步推进到佛山、东莞、中山、珠海等珠三角地区,每个地区选取5~10栋建筑作为试点进行能源审计,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此外,11月底前启动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能源审计试点工作。

  不达标准不得销售

  对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也是今后节能工作的一大重点。根据2007年全省建筑节能现状调查,除广州、深圳外,广东省单位面积能耗较大的前五个城市是:佛山市、江门市、东莞市、河源市和惠州市。

  会议指出,广州、深圳有大量使用了玻璃幕墙的建筑,节能改造空间很大,要善于利用社会资金,鼓励进行节能改造,确保“到2010年,全省大城市完成既有建筑面积改造25%以上,中等城市完成15%以上,小城市完成10%以上,全省改造建筑面积1000万㎡以上,节约20万吨标准煤”的规划目标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广东省今后还将每年落实启动5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李新建还强调,要严格落实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从规划立项、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到房屋销售的每一个环节,把建筑节能作为法定内容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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