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发布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法对基本农田的生态红线做出禁制,禁止在其周边建立垃圾填埋场,对于垃圾分类也做出了细致部署,县政府成为推进垃圾分类的直接责任主体。
2、中国石油一季度净亏损162亿元
4月29日,中国石油披露一季报,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90.98亿元,同比下降14.4%;受营业收入减少以及油价大幅下降导致库存跌价损失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人民币162.30亿元, 比上年同期的净利润人民币102.49亿元减少利润人民币264.79亿元。
3、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能源监管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这是国家能源局首次以清单形式开展能源监管工作。9项专项监管,主要由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涵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煤矿项目合规建设、“三区三州”农网改造、核电建设运行、乙醇汽油推广、跨省跨区电力市场秩序、电力业务许可等方面。
4、河南新乡印发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河南新乡印发《新乡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和《新乡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发展规划指出将开展制氢、储氢、加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制造、车载储氢系统装备、加氢站建设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示范,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还指出将对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给予补贴奖励。
5、山东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
4月29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布《责任之光 点亮齐鲁—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2020)》,要求做好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并网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95%以上。
6、《江苏省电力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5月1日,《江苏省电力条例》将正式颁布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规范电力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不仅包含保护,而且延伸至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使用全过程,为江苏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革命奠定法治基础。
7、首只煤炭行业优质主体企业债券获准发行
近日,首只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煤炭开采和选洗业优质主体企业债券进行簿记,本期债券实际发行额为15亿元,期限为10年,在存续期的第5个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利率为3.48%。
8、国内首个变电站内5G共享基站在江苏南京建成投运
4月29日,国内首个在变电站内同时部署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设备的5G共享基站,在南京220千伏城南河变电站建成投运。
9、国家电投与内蒙古兴安盟签约
4月28日,内蒙古兴安盟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氢能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10、川气东送管道累计输气量突破1000亿方
截至4月30日,川气东送管道累计输气量突破1000亿立方米,连续安全运行4088天,切实保障了沿线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气,为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