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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研所时璟丽:过半的国家新能源补贴给了风电,其价格还可下降20%

日期:2018-10-19    来源:华夏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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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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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补贴 风电产业 风电上网价格

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电价和补贴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在产业发展前期,新能源企业需要国家的大量补贴来支撑企业生存和革新发展。在我国无论是光伏发电、风电还是生物质能发电,都是在国家的政策补贴扶持中不断发展。

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正在经历或已经度过了发展初期,整个行业抗市场震动和政策大调的能力增强。但面临政策问题时,仍显脆弱。例如光伏产业在经历了531新政后,便整体进入了发展冰冻期。那么,发展时间更长久,国家补贴更为倾斜的风电,如今补贴状况又是如何?行业发展潜力有多大呢?

       2018年10月17日-19日,2018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 2018)在北京新国展隆重召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出席会议并作了主旨发言。她在发言中说道,从2006年到现在,全国用于可再生能源能源补贴资金总计超过了3200亿元,其中风电享受到补贴的资金超过了一半以上。预期十三五的后半段,风电电价下降潜力可以达到20%。

时璟丽研究员的演讲深入浅出、数据详实,华夏能源网(微信号:hxny100)特别将演讲编辑整理(内容有所删减,标题为编者所加)如下,以供阅读:

2013年起,中国风电装机年增长均超过1500万瓦幅度,连续累计装机都达到了世界第一。我国风电去年年底并网1.64亿千瓦,发电量超过了3000亿千瓦时,在全国总的装机量中占比超过了9%,这是国家可再生能源在前两天刚刚初步统计出来的数据。

前三季度,风电国内的新增装机达到了1219万千瓦,在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新增装机中占比达到了15%,发电量是超过了2600亿千瓦时,在全国用电量中占比达到5.2%,并且2600多亿千瓦时的数量,相当于去年全国总的风电发电量的87%。所以2018年风电的发电量和贡献量,相比于去年肯定会有显著的增加。

中国风电的市场以及制造业的飞速的发展,也是得益于政府有效的政策:2006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其后确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最直接,最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当然是电价以及费用补偿的一个政策;2009年确定了四类地区风电的标杆电价,从十三五开始,又开始实施每隔两年的风电电价水平的退坡的政策,今年陆上风电价格的水平是新建项目陆上风电价格是四毛钱到五毛七分钱的水平,海上风电价格从2014年确定的,近海的标准每度电八毛五分钱,到现在是没有变化的。

除了FIT固定电价政策以外,对可再生能源的电价超出燃煤标杆定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的基金,给予电价的补贴,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中名字叫费用分摊,2009年改为费用补偿,从2006年到现在,全国用于可再生能源能源补贴资金总计超过了3200亿元,其中风电享受到补贴的资金超过了一半以上。补贴需求上来看,去年总的可再生能源电价不含税的资金需求是1250亿元左右,其中风电的占比是达到45%。

在政策有效的推动之下,尤其是产业的飞速发展,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风电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陆地上风电的成本和价格是持续降低:陆上成本降低比较显著;海上风电发电的成本,在波动中也是略有下降。

我国从2009年开始实施陆上风电的标杆电价政策,接近10年的时间,中国的陆上风电的投资水平总体上是下降了15%到20%,成本下降了20%到25%,差距是在过去10年风能利用的效率,技术进步带来风能利用效率有一个比较显著的提升。

就中国风电开发的成本和价格水平来看,国内的陆上风电的投资和成本在国际上处于一个平均水平偏下的水平,但是电价水平还是处于一个略偏高水平。这里有有多种因素,主要是政策实施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障碍,使电价很难能够做到与成本同步的下降。中国政府在2016年通过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来了风电成本降低的目标,总体上来看是到2020年,也就是国内所说的十三五末期,陆上风电的电价可以与当地的燃煤发电达到同平台竞争的水平。

平价上网的评价,指的是在同样的一个经济平价方法和比较相同外部的条件之下,平价的电价不高于燃煤的上网电价,或者通过电力市场形成一个综合的上网电价,或者成本不高于燃煤或者是综合发电的成本。虽然平价的目标是2016年提出来,但是从今年开始平价真正成为一个特别热的词汇,大家都在讨论,企业也都在用。

为什么这么来做?是因为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对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退坡力度不断加大,并且也有一些文件相应的颁布和实施。当前和近期,可能近期关于平价方面的政策导向更主要的体现在不要补贴,换言之从狭义上的角度来说,就是不需要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来提供补贴,上个月国家能源局已经发布了征集稿,做了一个明确的界定,不用国家来补贴,地方如果提供投资或者是电价补贴的话,并不影响评价项目属性的认定。

当然,为了推进评价的项目,还有一些主要的政策需要同步加以推进和实施,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国家能源局也是启动了一些风电的平价项目的示范,去年8月份推出来首批13个项目,71万千瓦的规模,在五个省区。比如冀北这样的地区,在目前资源条件和成本条件之下,已经具备实现了平价的条件;西北地区做这个评价示范的项目实际上在经济性方面还是有一定难度。今年3月份,国家能源局批复了内蒙乌兰察布平价上网基地的项目,是参与京津冀电力市场的交易。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2015年到2018年,四类资源区陆上风电的标杆电价是降低了4分钱到1毛1分钱,这个数据可以说是平价目标度电成本降低,仅仅是完成了30%左右,还有差不多三分之二的距离,需要我们在十三五的后半段来完成。如果说是按照今年上半年国内风电开发普遍成本来考虑,各地区平均度电补贴的强度,是在1毛2分钱,如果按照2018年四类地区标杆电价程度来考虑,考虑风电每年各地的新增发电量进行一个加权的测算,实际上今年风电度电补贴强度,每度电是1毛6分钱,所以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实现平价还是面临着这样的挑战。

另外,中国已经实施了三年的电力市场改革、电力市场化推进。从现在的情况上来看,在电力市场化初期的阶段,电价在下降,这也是意味着同样的资本之下,风电度电需要的水平是上升。因为电力市场化的影响,从长期来看,风电程度具备竞争力的电源,难度是变小的,但近期难度可能是增加。

无论怎么样,无论是从过去国家风电30年的历史,尤其是最近10年以来发展的情况来看,以及未来发展的预期上来看,如何实现成本下降去补贴,实现平价,技术进步肯定是一个很重要的根基。预期十三五的后半段,保守预期的情况下,陆上电价潜力至少能够达到10%,如果再解决政策实施的电价下降潜力可以达到20%左右,具体到2020年在三北土地平坦丰原比较优质地区可以降到3毛2,山地求求可降到4毛6的水平,技术关键点在整体效率的提升。

在31个省市区,到2020年,在部分的地区,比如说像河北,它是具备了一些实现平价完全补贴退出的条件,另外全国的大部分省市区,风电度电的补贴需求,基本上是可以控制在每度电不超过5分钱的水平,可能难度相对比较大的是西北五省其中三四个省的度电补贴需求,因为那些地方常规能源电力价格确实是比较低,所以它的度电补贴需求可能仍然是要达到1毛钱到1毛5分钱。如果在十三五末期达到普遍性的评价和去补贴,国家就需要在政策的机制上进行创新,把三五分钱不太大的差距问题给予解决。

海上风电是从2014年制定了标杆电价政策,国内的成本应该说是4年以来成本变化不是很明显,电价政策也是稳定没有变化,目前度电补贴的水平是在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一半左右的水平。因为海上风电仍然处于一个产业初步培育的阶段,更多是解决产业化的问题,所以前期稳定的电价政策是国家一直执行的。

至于未来下降的潜力,到十三五末期,海上风电电价的需求或者是成本还可以降到5到7分钱每度电,即使是保守预期下一个三年可以再降到1毛钱到1毛3分钱左右的水平,当然海上风电成本下降最主要的动力也是技术进步带来效率的提升。

完善政策环境也是一个尽快实现去补贴不可或缺的条件,国内在风电电价方向,除了稳定标杆电价政策以外还要实施竞争方式,来激励降低风电的成本,今年1月份,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平价电价的措施方向,政策环境方面,最主要是降低非技术的成本。比如把接网工程电网建设纳入输配电电价核算,控制土地成本,尤其挤出来地区不合理收费的费用,解决限电的问题,应该说是从217年效果已经开始显现,无论是光伏和风电限电范围都得以控制,限电的电量和限电的比率都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

另外业界正在讨论需要建立一些新的机制,或者是推进机制有效的实施,比如说可再生能源配额的制度,两轮征求意见,对于未来的消纳和解决限电的问题,如果有可能实施绿色证书,都能对消纳以及提升风电可再生能源积极性都会发挥积极性的作用,再有以市场化交易的方式,推动分散式风电的建设。

从具体电价方面的政策,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明确了,风电要从2019年开始,对于全部的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都要采用竞争方式来配置项目和确定上网电价。在今年5月份发布的文件中,也是提出来了要有两类的竞争配置的项目,并且对这两类竞争配置的项目也是规定了一些基本的原则和一些基本的竞争力的要素,具体的规则是由地方来制定,并且竞争配置组织和实施都是由地方的能源主管部门来完成。

那么第一类项目就是已经确定投资主体的风电项目,也就是说风电开发企业已经完成了测风、土地,还有一些必要的,比如说跟电网的前期的工作,这个项目就类似于企业自带项目招标,比较相似的是国际上德国对于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招标的形式,以及2016年以来国内地方实施的普通光伏电站招标的形式。

竞争要素主要是在6个方面,包括企业能力、设备先进性、技术方案、已开展前期工作,接入消纳条件,申报电价,第二类没有确定投资主体风电的项目,包括国家很重要的大型的风电基地,包括土地、资源条件等部分前期工作,是由地方政府来组织做好前期的一些工作。

这个企业就只是按照政府提出来的条件来参与相应的竞争配置项目和招标,这种模式就类似于丹麦的海上风电的模式,以及国家实施的光伏领跑者竞标的模式。竞争要素相对于第一种是少了两项,少了开展前期工作和消纳条件,但是最主要的因素还是相应的申报电价,要求权重都是不能低于40%的比例。

为什么采用竞争配置的意义,其实国际上也是有很多的经验,应该说风电作为相对技术和产业都已经比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它发展到这个阶段,应该说是一个机制的调整,可以说是必须的,也是发展到一个阶段需要做的调整,并且国际上招标的手段对于降低电价也都是非常显著。并且招标的配置在国际上应用的范围越来越扩大,统计的时候,累计差不多有40个国家采用了对于可再生能源是形成一种招标配置项目和确定电价的模式,2017年除了我国外,还有25个国家是公布了招标的情况,其中风电招标的容量接近900万千瓦的规模,占总的招标容量中差不多接近了一半的水平。

陆上风电招标在德国,要求必须是先获得联邦网络署、排放保护署的许可,所以好的项目先选出来,其后资源条件略差一点,成本略高一点的项目,在最近这两轮中被选出来了,所以德国的侵略也反映出来招标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前期价格比较低的情况,这些项目也是它成本比较低的项目,通过这一种模式,很还能够使我们的补贴的资金做到效率最大化,也是尽可能反映需要的成本,达到价格的目的。

国内的领跑者类似于风电文件中提出来的补代项目第二类的招标,今年3月份的时候,光伏领跑者第三批领跑基地招标,中标的电价降幅每度电2毛到3毛钱,这次基地的招标中标电价与煤电标杆电价相比是非常接近的,平均差1分钱,最低5.5分钱,最高是1分钱。今年上半年光伏的产品撑不起这么低的价格,最主要压缩地方不合理的费用,以及土地开发的陈本,以及比较高的建网的费用,希望风电2019年开始前面的招标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借鉴国际国内很好的经验,当然也有一些教训方面,也是需要加以克服。

业界提出2020年实现风电的平价,在后平价时代,风电该如何发展,还需不需要政策,或者需要什么样的政策。产业的健康发展,持续发展,降低成本,是风电产业持续的任务,届时可能是需要根据电力和能源的清洁转型的需求,尽可能的发展和使用无需补贴,具有竞争力风电的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在经济性政策,尤其价格政策方面,后补贴时代,风电已经有竞争性了,什么样的价格,从现在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上来看,可能在未来几年之内,风电就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还有批发电力的市场,招标的方式、竞争配置的方式也可以作为一种长期选择,在后平价市场继续加应用。电力用户在支持风电长期发展之后,能够从风电的发展上,从经济性方面得到相应的收益和相应的红利。既然成本已经低了,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就好了,不是竞争和成本价压的最低是最好。

虽然平价上网,但也可以给风电开发企业留一些额外的收益,这样额外的收益可以用于提升风电整个产业的设备以及电能的质量和品质。这样风能资源相对差一些的地区,也能够得到开发,这样就使风电可开发利用的潜力更大,能够在未来能源和电力整个系统中占据更大的比例,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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