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外受电能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深入开展我市与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9月1日,天津市政府与甘肃省政府签署了《“甘电入津”框架协议》。这是甘肃省第一份电力外送省间协议,实现了甘电外送的新突破。“甘电入津”是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新举措,拓展了对口帮扶工作的新领域。
近期,国清市长率天津市代表团赴甘肃省学习考察,期间举行了“天津市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暨帮扶项目签约仪式”,见证了《“甘电入津”框架协议》的签署。按照协议,2018年至2022年,甘肃省每年向天津市输送电力2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占总输电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甘电入津”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探讨完善市场机制建设,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要求的新举措。标志着我市参与跨省区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迈上了新台阶。
“甘电入津”将有效缓解甘肃省新能源弃风弃光困局,促进甘肃富余电力外送,有力推动甘肃经济发展。
落实“甘电入津”协议,是天津打开西北电力通道的重要机遇,为我市与外省市政府间电力合作提供了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外受电能力,同时降低了我市电力成本,按照年交易电量20亿千瓦时计算,可为我市降低电力成本约7500万元。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会同市电力公司协调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网、电力交易机构等有关部门,与甘肃省共同做好电力通道、电量安排和交易环节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