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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十三五”电力装机规模对比分析,“碗”有多大?“饭”有多少?

日期:2018-07-04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炫清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7/0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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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装机容量 可再生能源 光伏 风电

2018年已经过去了半年的时间,意味着能源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也只剩下一半的时间,各地区能源监管局也在近期对各区域“十三五”中期电力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管。目前,各地电力装机进展了到什么程度?各地电力装机规模到底有多大?

国际能源网对我国各省下发的能源相关“十三五”规划进行整理分析,以了解各地“十三五”期间电力装机容量、电力结构、重点工程及建设方向。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

到2020年,水电装机达到3.8亿千瓦(其中含抽水蓄能电站400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指出:

要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

根据国家的大目标,各省“十三五”规划在电力装机上也有更细致的描述,未来五年,各省电力装机总量仍将呈增长态势,装机结构清洁化看点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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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各省能源相关“十三五”规划,表格数据为累计装机量)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电力总装机最多的是内蒙古,“十三五”期间,电力累计装机量达165GW,此外,内蒙古风电累计装机量为45GW,光伏累计装机量为15GW,成为我国电力装机、风电装机和光伏装机量最大的省份。

河北省也不甘落后,“十三五”期间,风电累计装机量为20.8GW,全国排名第二。在光伏装机方面,与内蒙古并列第一,均为15GW。

北京据此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装机清洁化蓝图。2020年,北京将建成以四大热电中心为主、区域能源中心为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站为补充的多元本地电源支撑体系,绿色电力消费量达到150亿千瓦时。

甘肃、山西、内蒙古等能源大省将继续扩大电源规模,侧重发展清洁能源,并提高外送电能力。内蒙古在“十三五”期间,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65亿千瓦左右,其中火电1亿千瓦、风电4500万千瓦、光伏1500万千瓦左右,内蒙古成为我国电力总装机、风电装机最大的省份。

四川、云南等地则大力发展水电,四川“十三五”期间,水电装机达到 8301 万千瓦,在建规模约 4010 万千瓦。云南则力争达到水电装机7000万千瓦,继续坚持水电开发与移民致富,到2020年,基本形成金沙江中游、下游和澜沧江上游、中下游等4大电源带。

江浙地区等经济大省重点建设本地清洁能源体系。江苏提出到2020年电力装机将达到1.3亿千瓦,其中风电1000万千瓦、光伏发电800万千瓦,生物质能源装机将达到150万千瓦,并把调峰、储能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浙江提出到2020年光伏发电达到800万千瓦,基本与江苏相当,风电力争达到300万千瓦以上,核电将达到900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8年1-5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中显示,今年1-5月,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装机累计规模为171546万千瓦,其中水电29960万千瓦,火电110295万千瓦,核电3694万千瓦,风电16964万千瓦。

中电联发布的《2017-2018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中预测,2018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1.2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7000万千瓦左右。预计2018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9.0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7.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将上升至40%左右。

以下为各省“十三五”能源规划详情分析:

北京

据《北京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预计达到2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规模的比重达到15%左右。绿色电力消费量达到150亿千瓦时(含外调绿电100亿千瓦时),占全市电力消费的比重达到13%以上。

到2020年,北京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太阳能集热器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5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5万千瓦。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35万千瓦。充分开发太阳能和地热能,有序开发风能和生物质能,提升本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天津

据《天津市“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12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的10%;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电量(含外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0%。到2020年,全市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80万千瓦,风电装机总规模达到116万千瓦,垃圾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2万千瓦。

风电:天津市风能资源分布呈现沿海地区风能资源较好的特点,“十三五”期间,要大力发展风电,重点推进北大港风电场工程、大港沙井子风电场工程、大港大苏庄风电场工程、大港捷地减河风电场工程、汉沽洒金坨风电场工程、大港小王庄风电场工程、汉沽杨家泊风电场工程、汉沽三期风电场工程、汉沽大神堂风电场工程、静海西双塘风力发电场工程等陆上风电和南港海上风电场工程、大港马棚口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

河北

据《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河北电力装机容量9850万千瓦,风电、光电装机分别达到2080万千瓦、15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左右。

“十三五”期间,河北要积极开发风电,扩大装机规模。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唐山、沧州海上风电建设,积极布局发展低风速风电项目。

光伏方面,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提升就地消纳能力,加快发展村级电站和居民屋顶、公共建筑等多能互补分布式光电,因地制宜发展农光、渔光、牧光等规模化集中电站,稳步推进光热发电示范工程。

山西

据《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山西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800万千瓦,占到全省发电总装机的比重30%以上。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16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到1200万千瓦;水电装机达到250万千瓦(含农村水电装机);煤层气发电装机达到7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

风电:到“十三五”末,风电装机容量为1600万千瓦,每年新增186万千瓦左右,占全国年度新增的7.2%。

太阳能发电:到“十三五”末,太阳能发电力争达到12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1050万千瓦左右,光热发电达到50万千瓦,每年平均新增220万千瓦左右,占全国年度新增的9.3%。

同时创新开发模式,充分利用“太阳能+采煤沉陷区治理”、“太阳能+扶贫”、“太阳能+农业生产”、“太阳能+城乡能源低碳化”、“太阳能+工业碳排放控制”等模式潜力。

到“十三五”末,山西省新能源开发利用将年节约标煤3202.50万吨。相应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其中减少SO2排放量约15.72万吨,减少排放CO2约8006.26万吨。

内蒙古

据《内蒙古“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内蒙古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65亿千瓦左右,其中火电1亿千瓦、风电4500万千瓦、光伏1500万千瓦左右。“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增新能源外送装机2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风电18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50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煤电升级改造。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积极采用先进成熟适用节能改造技术,力争全区有条件的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新能源外送基地建设,重点依托锡盟-山东、锡盟-江苏、上海庙-山东、蒙西-天津南、扎鲁特-山东青州等电力外送通道,加快推进通道配套外送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赤峰、蒙西(乌兰察布、包头、阿拉善等)清洁能源外送基地开展前期工作。

吉林

据《吉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吉林电力装机容量达3648.8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装机475.2万千瓦,抽水蓄能装机170万千瓦,燃煤装机1992.5万千瓦,燃气装机90万千瓦,风电装机5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4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31万千瓦。

水电:继续推进丰满大坝重建工程、敦化抽水蓄能电站、望江楼、文岳水电站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开工建设蛟河、红石抽水蓄能电站。新增装机容量268万千瓦,其中抽水蓄能140万千瓦,常规水电128万千瓦。

风电:稳步推进西部地区已规划风电场的续建项目,依托洮南、长岭500千伏变电站的相继投入运行,扩大洮南、长岭风电接入规模。扩大风电清洁供暖规模,实施风电制氢示范等风电综合利用工程。“十三五”期间新增装机规模105万千瓦。

光伏发电:以西部白城、松原、四平双辽地区为重点,采用风光储、光伏农牧业等开发方式,建设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在长春、延边、白山等大中型城市重点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40万千瓦。

黑龙江

据《黑龙江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电力装机容量达4364万千瓦。其中:其中:煤电2579万千瓦,水电120万千瓦,风电900万千瓦,太阳能600万千,生物质能165万千瓦。

煤电:积极推进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国家防范煤电产能潜在过剩风险要求,合理控制煤电项目建设、投产节奏,促进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提高煤电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争关停落后机组80 万千瓦以上。

风电:重点向黑龙江省西部地区转移布局,利用西部地区盐碱地、沙化地等未利用地丰富优势和电力消纳能力较强优势,优先开发、集中打造大型风电基地,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900 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在大庆、齐齐哈尔和煤炭城市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鼓励利用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发展以用户侧消纳为主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大力开展光伏精准扶贫。

生物质能:在秸秆富集地区和哈尔滨等中心城市周边地区,鼓励建设秸秆、稻壳直燃发电项目;鼓励林区利用林下剩余物、废弃菌袋建设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上海

据《上海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

风电:“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80~10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140 万千瓦。加快临港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适时启动奉贤海上风电开发。在顾园沙、东海大桥南侧等海域积极探索,争取在区域共赢合作开发方面进行示范突破,支持探索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结合滩涂、农田、青坎、港口码头等,在崇明、浦东、奉贤、金山等区域的沿江、沿海位置适度有序发展陆上风电,开展“风电田”试点。积极推进分布式中小型风电应用,通过风光储互补、智能微网等模式的结合创新,探索用户侧、分布式风电的发展路径。

光伏:“十三五”期间,新增装机50 万千瓦,总装机达到80 万千瓦。推进太阳能热利用,鼓励通过多能互补等形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重点依托工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产业园区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推进“阳光校园”等专项工程,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风光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

储能:推动储能技术等在城市电网和新能源项目中的应用,研制高性能储能电极材料,开发低成本、高比能、长寿命、安全可靠的动力电池,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江苏

据《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内外各类电力装机1.6亿千瓦左右(其中,煤电8315万千瓦、天然气发电2000万千瓦、核电425万千瓦、抽水蓄能260万千瓦、风电1000万千瓦、光伏发电8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50万千瓦,区外来电3300万千瓦左右),保障全省6500亿千瓦时用电量(年均增长4.9%,弹性系数0.65)的需求。

储能:把调峰、储能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增加利用区外水电的同时,坚持抽水蓄能、燃机调峰和非水储能装置相结合,多式并举,增强电网运行协调性、稳定性。

按期建成溧阳抽水蓄能电站,开展地下盐穴压缩空气调峰储能试点,完善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低谷充电。实施煤电灵活性改造与运行工程,提高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结合车用电池退役再利用,努力构建以抽水蓄能为主、电池蓄能为辅的多模式电能储备体系。

风电:推动连云港、盐城、南通海域海上风电开发,推进射阳、滨海、大丰、响水、东台、如东、灌云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海上风电累计并网350万千瓦,陆上风电累计并网650万千瓦。

光伏:坚持光伏和光热相并重、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大力推进太阳能多形式、大范围、高效率转化应用,到2020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确保800万千瓦,力争1000万千瓦,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浙江

据《浙江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到2020年,浙江省全省境内电力装机容量达到9400万千瓦左右,人均装机1.67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66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9.6%,其中,光伏发电装机争取达到800万千瓦左右,风电规模争取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光伏:鼓励支持企业以屋顶租赁、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家庭屋顶光伏,按照“市场化运作+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助推屋顶光伏扶贫,到2020年,力争建成100万户、300万千瓦家庭屋顶光伏,光伏发电装机争取达到800万千瓦左右。

风电:到2020年,风电规模争取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十三五”时期重点建设舟山普陀6号二区,嘉兴1号、2号,象山1号,玉环1号,岱山2号、4号等海上风电项目;开展200万千瓦预备项目前期工作。

安徽

据《安徽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760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23%,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6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超过11%,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9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约8%。

光伏:争取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左右。推进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模式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大力推广工业厂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风电:争取到2020年,风力发电装机达到260万千瓦。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重点支持滩涂、平原、低丘地区风电开发,从严控制山区建设风电项目。

福建

据《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省电力装机达6500万~7000万千瓦。其中:火电4154万千瓦(气电386万千瓦),占59.4%,“十三五”新增1300万千瓦左右;水电1180万千瓦,占16.8%,与“十二五”基本持平;核电871万千瓦,占12.4%,新增326万千瓦;抽水蓄能155万千瓦,占2.2%,新增35万千瓦;风电500万千瓦,占7.1%,新增324万千瓦;光伏90万千瓦,占1.29%,新增75万千瓦;生物质50万千瓦,占0.71%,新增2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占46.2%。

风电:“十三五”投产陆上风电装机150万千瓦左右,至2020年全省陆上风电装机目标达3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建设,重点推进莆田平海湾、福州兴化湾、平潭岛周边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十三五”建成海上风电200万千瓦以上。

江西

据《江西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至2020年,江西省发电装机规模达4370万千瓦左右,以光电建筑一体化、渔光农光互补等综合利用电站为重点发展光伏发电,以高山风场为重点发展风电,新建风电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00万千瓦。

山东

据《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年-2030年)》中显示,至2020年,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010万千瓦,其中,风电14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230万千瓦,水电110万千瓦,核电270万千瓦;发电装机容量占省内电力装机容量的比重力争达到22%;年实现发电量620亿千瓦时。

风电:陆上风电方面,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陆域风电带以及鲁中、鲁西南内陆山区风电带,以烟台、青岛、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和淄博、泰安、济宁、临沂、枣庄等市山区为重点

海上风电方面,以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6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为重点。

光伏:力争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00万千瓦。

河南

据《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至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4万千瓦左右,风电建成并网装机规模4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风电:“十三五”时期,全省规划建设豫西、豫北、豫西南、豫南等地区四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到2020年建成并网装机规模400万千瓦左右。

光伏: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热利用集热面积达到2200万平方米以上。

湖北

据《湖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至2020年,湖北发电总装机达84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810 万千瓦,占比达55.3%。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累计达到500万千瓦,光伏累计达到350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累计达到100万千瓦。

风电:加快推进资源较为丰富、消纳条件较好的随州、孝感、恩施、襄阳等地实现风电规模化集中高效开发利用。“十三五”时期,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65 万千瓦,累计达到500万千瓦。

光伏:到2020 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1 万千瓦,累计达到350 万千瓦;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7440 万平方米,累计应用面积达1.5 亿平方米。

湖南

据《湖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全省电力总装机(含在建)达到5087万千瓦,其中火电(煤电、气电、余热余压等)2455万千瓦、水电1887万千瓦(含抽水蓄能)、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发电装机745万千瓦,新能源占电力总装机量的14.64%。

光伏:以光伏发电应用推广为主导,以湘北、湘南等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鼓励推广户用型光伏应用,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00万千瓦。

风电:重点加强湘南、湘西南等资源富集区风能开发,推进湘东及洞庭湖地区风电建设,加快发展分散式风电。“十三五”新增装机300万千瓦。

广东

据《广东省“十三五”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中显示,十三五期间,省内电源装机容量约1.34亿千瓦,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200万千瓦以上,陆上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均达到60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730万千瓦。

风电:加快发展海上风电,2017年开工建设中广核阳江南鹏岛等5个项目共计约150万千瓦,2018年开工建设国家电投揭阳靖海等10个项目共计约365万千瓦。到2020年底,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200万千瓦以上。

适度开发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到2020年陆上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均达到600万千瓦左右。

储能:建设深圳、清远、梅州(五华)、阳江等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后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全省新一轮抽水蓄能选点规划研究。到2020年抽水蓄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730万千瓦。

广西

据《广西“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到2020年,广西全区电源装机规模达4700万千瓦,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北部湾6市电力装机规模占全区比重达40%以上。

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全部装机比重达52%左右,成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区,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500万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分别新增300万千瓦、90万千瓦、35万千瓦。桂东北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占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40%以上。

海南

据《海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海南全社会电力总装机约115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左右。其中,核电装机130万千瓦、水电装机150万千瓦(含抽水蓄能)、风电装机65万千瓦和太阳能装机125万千瓦。

水电:2020年水电装机达到150万千瓦(含60万千瓦琼中抽水蓄能)。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配合第二座核电站,加快推动三亚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作,2020年海南电网抽水蓄能电站规模为60万千瓦,解决电力系统调峰困难,保障核电运行安全。

风电: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至2020年,争取投产东方近海风电装机共35万千瓦。开展东方#2风电场、乐东、文昌、临高、儋州等近海风电前期研究,开展三沙及其他重要海岛风电利用研究。

光伏:优先推动渔光互补示范试点,完善“一地两用”的模式,实现土地和光伏发电的综合高效利用。“十三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发电100万千瓦。

四川

据《四川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四川电力总装机达到 1. 1 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到 83. 5% ,水电装机达到 8301 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达到 912 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 600 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 250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装机 62 万千瓦。 常规火电(含天然气、煤层气发电)装机不超过 1800 万千瓦。

水电:除具有季及以上调节能力的中型(单站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上,30 万千瓦以下) 水库电站和以航运为主的航电项目外,其余中型水电项目暂停核准;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除具有航运等综合利用为主、兼顾发电的项目外,其余小型(单站装机容量 5 万千瓦以下) 水电项目全面停止核准建设。 “十三五”期间新开工水电 3056. 4 万千瓦, 投产水电 1362 万千瓦,到 2020 年底水电装机达到 8301 万千瓦,在建规模约 4010 万千瓦。

风电:到 2020 年,全省风电建成并网规模达到 600 万千瓦,其中凉山州风电基地建成并网 453 万千瓦。

光伏: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综合利用的光伏发电项目和光伏扶贫项目。 到 2020 年,太阳能发电建成并网规模达到 250 万千瓦。

贵州

据《贵州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期间,贵州电力装机6900 万千瓦,外送最大电力2080 万千瓦,其中“西电东送”最大电力800万千瓦。

风电:“十三五”末装机规模达600 万千瓦以上,其中“十二五”结转67.9万千瓦。

光伏发电:“十三五” 末装机规模达200 万千瓦以上,其中“十二五”结转40 万千瓦。

常规水电:“十三五”时期建成投产威宁县象鼻岭水电站(24 万千瓦)道真县角木塘水电站(7 万千瓦)、道真县官庄水电站(5 万千瓦)、冗各电站(9万千瓦)、上尖坡电站(6 万千瓦);开工建设:务川县高生电站(10 万千瓦)、小井电站(9 万千瓦)等。

抽水蓄能电站:“十三五”时期开展修文县石厂坝抽水蓄能电站(100 万千瓦)、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100 万千瓦)前期工作。

云南

据《云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到2020年,全省电力装机9300万千瓦左右,其中,水电和新能源装机超过8000万千瓦,火电(含综合利用电厂)装机1200万千瓦左右,淘汰火电机组200万千瓦,风电新增装机规模31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160万千瓦。


水电:“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将继续坚持水电开发与移民致富,到2020年,基本形成金沙江中游、下游和澜沧江上游、中下游等4大电源带,水电装机力争达到7000万千瓦。

甘肃

据《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电力装机规模达到5980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25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接近60%,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风电:根据消纳情况和国家政策,适时启动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电场项目;在风能资源丰富、距离负荷中心近、电网结构相对较强的白银、庆阳及甘肃矿区等地,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建设。积极推动定西、天水等地分散式风电场建设。

光伏:有序推进敦煌、嘉峪关、高台等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河西走廊西端敦煌、金塔等光热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光热发电基地,加强光热发电在城市供暖等方面的系统化应用。

宁夏

据《宁夏“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显示,电力总装机5400万千瓦左右,其中,燃煤火电32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2100万千瓦、水电42.6万千瓦、燃气及其他发电120万千瓦,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

风电: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按照集约化、园区化、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统筹土地资源和市场消纳,重点规划建设盐池、海原、同心、中卫、中宁、红寺堡、青铜峡、宁东、红墩子等10大光伏园区

光伏:按照集约化、园区化、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统筹土地资源和市场消纳,重点规划建设盐池、海原、同心、中卫、中宁、红寺堡、青铜峡、宁东、红墩子等10大光伏园区。到2020年,争取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形成千亿光伏产业集群,并成为带动和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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