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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电网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 擅自停止补贴垫付和并网!【能源局紧急通知】

日期:2018-06-21    来源:光伏头条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6/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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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发电 光伏补贴 分布式光伏

  6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明确:
 
  1)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2)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通知》)。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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