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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

日期:2018-04-19    来源:国际能源网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4/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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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能替代 光伏扶贫 电网建设 余热发电

关于印发《鄂州市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推进“十三五”能源工作顺利实施,市发改委研究制定了《鄂州市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鄂州市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对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障能源供应,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解决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强基础、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保供、系统优化。提高能源有效供给能力,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提高能源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优化电网布局,加快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增强调节能力。

2、坚持清洁低碳、节能环保。坚持绿色低碳的战略方向,稳妥发展光伏、生物质、风电等新能源。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有序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电代油,积极鼓励节能型生产生活消费。

3、坚持民生普惠、成果共享。着眼区域平衡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突出能源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统筹重大能源项目布局,加快能源民生保障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气化乡镇”等重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能源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1、能源消费。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20万吨标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左右;全社会用电量65亿千瓦时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60%以内;成品油消费量约30万吨;天然气消费量约1亿立方米。

2、能源效率。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5%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同比减少1克左右。

二、主要工作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开展“十三五”能源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鄂州航空都市区燃气专项规划》和《鄂州市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优化电网廊道布局,为重大项目建设预留通道和空间。

(二)加强形势分析研判

筹划建设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信息日报、周报、月报等制度。加强对发电量、工业用电、用气量、电煤库存、油气储量等指标的调度监控,加强对能源要素与经济增长、电力需求与产业调整、天然气供应与需求等关联问题的综合分析。

(三)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1、扩大天然气利用。加快城区管网建设,对天然气管线已到达的区域,加快向城区、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延伸和覆盖,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实施华容区天然气利用工程,规范梁子湖区和花湖开发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实施鄂州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加快推进“气化乡镇”建设,组织好极端低温期间的全市天然气保供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文件精神,建立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2、加快开发太阳能。完成鄂州华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鄂城区泽林镇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与公共建筑、大型工业厂房、居民户用建筑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相结合的光伏电站;积极探索太阳能热发电,持续推广太阳能供热应用。

3、有序发展生物质等新能源。坚持布局科学合理、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环保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原则,以乡村振兴战略契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生态家园小区(自然村)、生态农业基地(园区)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开发利用。加快推进鄂州蓝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的生物质热解多联产改扩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水(地)源热泵技术工程应用。探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农村林业废弃物、工业有机废水等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4、大力鼓励余热发电。完成鄂钢公司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综合节能技术改造一期和二期改造工程,年发电量突破9亿千瓦时。

5、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开发风能资源。对大规模风电场项目开发要突出生态优先,统筹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从严核准风电项目,实行严格的核准、环评、林业制度,确保所有风电项目符合生态环保的有关规定。督促项目落实环保、水保措施,做好植被恢复。

(四)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普通柴油。加快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期工作,提高交通运输燃料中非化石能源比重。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督检查,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五)推动能源绿色消费

1、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降低单位GDP能耗。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提高能源转化利用效率,促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在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农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不合理能源消费,使节约用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提升终端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实施煤炭终端消费减量替代,加快实施“以气代煤”、“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工程,推进钢铁、建材等高耗能产业节能减排改造,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推广电锅炉、天然气锅炉、颗粒生物质锅炉等用能设备。大力发展城际客车、重型卡车和轮船等天然气交通,推广电动汽车应用。鼓励在产业园区、航空都市区、高校园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发展冷热电三联供等用能新模式。

(六)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加强配电网、燃气管网等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乡居民电、热、冷、气等多样化能源需求,改善城乡居民用能条件。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综合利用管道气、撬装LNG、CNG等多种方式,打通天然气利用“最后一公里”,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

(七)实施能源项目建设

1、煤电建设。加快电厂三期项目建设,推进电厂煤码头、灰场和500千伏输出廊道等工程进度,力促电厂三期5号机组在2018年5月实现投运。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2、电网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场500千伏超高压配电、临江220千伏、文星110千伏、创业园110千伏、姚家湖110千伏、楚藩110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开工新建月陂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吴都110千伏变电站增容工程、樊口110千伏变电站4#主变扩建工程。完成鄂州配网项目总投资1.7亿元,其中配电网改造投资1.3亿元,配网自动化0.5亿元。协调推进中科院沼山基地双回路电力设施建设。优化航空都市区、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电网廊道布局。进一步实施农网和城网改造,提高供电质量。

3、气化乡镇建设。实施梁子湖、华容区和花湖开发区天然气利用工程,计划投资2亿元修建燃气管道50公里,新增工业用户30户,商业用户120户,居民用户1万户,居民气化比率达到98%,全年天然气利用量突破1亿立方米。

4、光伏扶贫建设。加强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后的跟踪,及时将所有项目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督促供电公司对纳入补助目录的光伏扶贫项目及时申请补贴资金,并按月结算电费拨付补贴资金,提升“光伏扶贫”的获得感。

5、电能替代建设。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积极引导工商业用户和居民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加快实施工业领域“以电(气)代煤(油)”工程,大力发展港口岸电系统,启动水运领域电能替代工作。

6、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主城区、葛店开发区、梧桐湖新区、鄂州开发区、花湖开发区、鄂城新区(航空都市区)和高速公路、吴楚大道沿线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充电站5座,分散式充电桩100个,初步形成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7、葛店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大力拓展葛店开发区集中供热用户和提高供气运行质量,实施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集中供热工程(BOT)项目二期工程。

8、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1000万kVAh新能源电池项目和湖北虹润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建设并达产。加快湖北万度光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可印刷钙钛矿新型太阳能电池项目中试进程。完成鄂州蓝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的生物质气炭电联产项目建设。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

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实行企业投资能源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创新能源行业监管,促进能源规划、政策、标准的落实和省级权限下放的承接落实,确保能源项目投资规范有序。加快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程序,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

(九)强化油气管道安全监管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厘清职责,大力提升能源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监管定位,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全面推行管道完整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第三方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和“一无一降”目标实现。

(十)提升能源行业管理水平

加大《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能源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加强能源行业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能源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处罚、资质许可等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推进能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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