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德化杨梅35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关于申请泉州德化杨梅35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函》(泉电函〔2017〕17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增强泉州市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泉州德化杨梅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017-350526-44-02-069368)。
二、建设单位:国网福建德化县供电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1.变电站工程:拟建的泉州德化杨梅35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德化县杨梅乡云溪村。
2.线路工程:新建线路从35千伏杨梅变出线电缆终端塔架空出线,往东南方向T接于35千伏李西线#34杆大号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泉州德化杨梅35千伏变电站工程,主变规模1×6.3兆伏安;
2.新建杨梅变T接李田~西乾35千伏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3公里,新建电缆长度路径长约0.045公里;
3.新建配套光缆通信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总投资1147万元,动态总投资1159万元,项目资本金347.7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30%,由国网福建德化县供电有限公司出资,其余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26201700024号)、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德国资建〔2017〕预44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