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抱子石、姚河坝两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安全〔2017〕23号)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抱子石、姚河坝两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检查意见的报告》(坝监安监〔2016〕9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江西抱子石、四川姚河坝两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请你中心继续做好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及技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配合有关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监督各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检查意见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