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第一批公示的售电公司名录为: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中国网站同日为此专门开辟公示专栏,此为全国首例。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采用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不实行行政审批。建立信息公开机制,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定期公布市场准入退出标准、交易主体目录、负面清单、黑名单、监管报告等信息。市场主体在省级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公司有关情况和信用承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要求:接受注册后,电力交易机构要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指定网站,将售电公司满足准入条件的信息、材料和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1 个月。即业内所称:“一公示”。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同时要求“三备案”——电力交易机构按月汇总售电公司注册情况向能源监管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今年10月,国家发改委根据公开招投标的结果,引入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征信机构,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开展电力行业信用建设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委托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电力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包括建立电力行业信用记录、参与电力行业准入备案和准入资质监管,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提供基本信用信息服务,实施电力行业信用监测等,为推进电力行业信用建设奠定基础。
据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就《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办法》《电力行业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关于对电力行业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信用监管政策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