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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要打造能源共同体

日期:2015-10-24    来源:中国能源报

能源资讯中心

2015
10/24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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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消费 能源合作 石油消费量

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也是世界级的能源进口大国,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强能源合作非常急迫。以数据为例,2014年,我国石油消费量为5.18亿吨,其中进口超过3亿吨,对外依存度高达57.9%。依存度很高,但在能源问题上,我国的话语权并不强,特别是在油气领域,缺乏世界性的话语权。

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强能源合作,应该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支点。目前,我国的能源安全存在三大隐患。首先,对外依存度高。有预测表明,2020年中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8%,过高的对外依存度使我国在石油问题上受制于人。第二,能源来源单一。目前我国的能源进口主要来自中东和非洲,而这两者都是政局动荡的地区,不确定性因素广泛存在。第三,运输线路单一。我国当前80%左右的进口石油都需通过马六甲海峡,马六甲海峡成为了能源进口的咽喉,使我国面临较高的风险。现在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有望改变这一局面,破解马六甲海峡困局。

能源合作符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的战略利益和国家能源安全需要。沿线国家有很强的互补性,有的是能源生产国,有的是能源消费大国,多元化的合作战略能够有效规避风险。所以,我们要形成能源、资源互补的深层次合作。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具备建立能源共同体的基础。能源共同体是经济共同体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共同体的建设恰逢其时。从这一角度出发,我国在能源的跨国产业链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例如我国炼化产业基础非常好,可以推动能源资源的跨国产业链合作。探索建立能源领域的合资企业,以能源大项目为龙头,助推诸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成为区域产能合作的先导者,加强产能合作的配套服务工作。

深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应从四方面推进:一是推进能源俱乐部的建设,构建能源组织协调新机制,完善参与国对话交流机制,形成能源合作的共识和互信。二是进行顶层设计,推动各国在石油、天然气、煤炭、水电、核电等领域的合作,统一规划构建能源资源跨国产业链。三是建立跨国开发性金融机构,例如,目前正在推进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中国—欧亚合作基金等,合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区域金融中心。四是以能源开发、贸易、加工、装备制造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为龙头,以能源大通道为纽带,推进各国在贸易、投资、安全、人文、生态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提高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能源是基础,能源是工业的粮食,通过能源的合作,可以带动各国在其他领域的合作。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既是一个开放战略,也是一个经济发展和经济大走廊的建设战略。通过能源领域的合作,可以推动全方位、立体化的开放,不仅仅是文化、经贸、投资,更包括金融、外交、生态、文化领域的全方位、立体化开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正在成为对冲经济下行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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