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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报告披露京津冀天然气调峰能力不足等问题

日期:2015-06-05    来源:新京报

能源资讯中心

2015
06/0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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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价格机制 天然气需求 大气污染

 

国家能源局4日对外发布《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驻点京津冀专项监管报告》。报告认为,总体上看,京津冀地区今冬天然气供应基本能够保障。但与此同时,监管发现采暖季供气紧张、调峰能力不足等问题,并建议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

采暖季供气紧张

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现有天然气用户约1276万户,主要包括居民用户、燃气电厂及其他工业用户等。2014年京津冀地区天然气用气量约为201.5亿方,同比增长9.2%。

报告指出,各地在采取错峰用气、压减工业用气等措施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采购LNG计划。总体上看,基本能够保障今冬天然气供应。

但与此同时,报告认为,京津冀地区天然气供应总体呈现非采暖季供应充足、采暖季供应紧张的特点。特别是北京市2015年计划关停全部燃煤电厂,将导致天然气需求峰谷差进一步加大。

存在调峰能力不足等问题

报告披露,京津冀地区天然气供应存在几方面问题。

首先是储气设施建设滞后,调峰能力不足。目前北京市最大峰谷差已达10:1,石家庄市最大峰谷差也达7:1,急需利用储气设施进行调峰。

同时,随着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的实施,各地“煤改气”任务较重,气源落实压力较大。总体上看,京津冀地区“煤改气”工作由政府主管部门按资源情况有序推进,未出现明显的“一哄而上”和供需失衡现象,但天津市、河北省“煤改气”气源落实工作仍略显粗放。

此外,由于市场管理和运作体系尚不完善,冬季气量确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燃气企业对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天然气价格机制待理顺

报告披露,目前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门站价格由国家管理,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管理,多数地方没有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上游门站价格调整后下游销售价格存在疏导不及时现象,城镇燃气企业经营压力大。

报告还指出,我国尚未系统建立起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价格等差别价格政策,价格杠杆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同时,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交叉补贴,工业用气较稳定且冬季用气高峰需承担调峰责任,但价格与居民用气严重倒挂,不合理。

为此,国家能源局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的前提下,利用价格杠杆,平抑峰谷差过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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